2022年11月1日,《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實施,蘭州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蘭州市市場監管局專門制定了《蘭州市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工作指引》,緊抓“關鍵少數”,以企業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三類人”作為企業管理的有力抓手,規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行為,有效推動屬地管理和企業主體“兩個責任”落地落實。
《指引》出臺目的旨在指導企業干什么,怎么干。《指引》要求,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務必要建立“食品安全員日管控,食品安全總監周排查,企業負責人月調度”的三級管控責任體系。具有一定規模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搭建起由一名食品安全總監,1名或多名食品安全員構成的“1+N”模式管理框架,從而建立企業主要負責人負總責,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分級負責的食品安全責任體系。
蘭州市作為屬地管理“包保責任制”的試點城市,在國家總局和省局專班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創新,大力推進,緊抓重點,督促全市A級和B級應“雙配備”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配齊配強“兩員”即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截止目前,已組織完成近6萬戶主體食品安全總監和(或)食品安全員的配備和5635名網上抽查考核工作,AB級主體499名食品安全總監已上崗,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的企業配置覆蓋率和抽查考核率達到兩個百分之百,AB級包保主體“兩員”抽考通過率達93.5%。
“兩員”的上崗將搭建起與市場監管部門、包保領導干部之間的橋梁,有力推動下一步包保督導工作的順利進行,也更加有利于監管部門和企業內部抓住“三類人”關鍵少數,推動崗位履職盡責,壓實企業主體責任,確保出了問題后“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責”,從而及時防范化解風險隱患,守住食品安全底線。
同時,為進一步強化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蘭州市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還制定下發了《蘭州市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規定實施方案》,分別制定了《蘭州市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職責》《蘭州市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安全總監職責》《蘭州市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安全員守則》和分環節風險管控清單等,指導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企業嚴格落實《規定》要求。督促企業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食品安全總監職責和食品安全員守則,制定本企業內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建立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和機制,持續加強“兩員”的培訓考核,不斷提升風險防控能力,更好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切實守住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指導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建立三級培訓和考核體系,加大對《規定》的宣貫,做好與屬地管理“包保責任制”工作的銜接,推動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有關“示范引領”項目的具體實施,視情結合監管工作需要,組織轄區四級包保主體每年至少開展一次以上重點培訓,分別由市級負責A級包保主體,縣區級負責BC包保主體,基層所負責D級主體;同時市級每年對A級主體監督考核,抽考率50%,縣級負責BC級主體,抽考率30%,基層所負責D級主體,抽考率達10%,不斷督促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能力提升。
下一步,蘭州市將持續推動“兩個責任”落實,切實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履行食品安全社會責任和義務,把食品質量與安全作為企業的生存之本。堅持“以民為本,以人為要”的宗旨,持續守護好食品安全監管屏障,全面迎接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綜合評價驗收,為全市人民交一份滿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