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十二月八日公布,一個預先包裝蝦干樣本含有可在某些食物中使用的防腐劑二氧化硫,但樣本的食物標簽并未有標明有關添加劑的作用類別及其名稱。市民應停止食用受影響批次的產品。業界如持有受影響批次的產品,亦應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
產品資料如下︰
產品名稱:特選生曬紅蝦干
品牌:樓上
凈重:一百五十一克
來源地:香港
包裝商:僑陽陸海產有限公司
此日期前最佳︰二○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批次編號:00666500 BC0616
中心發言人說:「中心跟進一宗相關事件時,從荃灣一間零售店抽取上述樣本作檢測,結果顯示,樣本含二氧化硫。雖然含量低于《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BD章)列明的最高準許含量,但該樣本的食物標簽并未有標明有關添加劑的作用類別及名稱?!?
發言人續說:「中心已知會涉事商戶上述違規事項,并指令其將受影響批次產品停售及下架。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提出檢控。有關商戶已按中心指示對受影響批次產品進行回收,市民可于辦公時間致電其熱線2300 1800,查詢有關產品的回收事宜?!?
二氧化硫是一種防腐劑,經常用于干菜、干果、腌菜和鹽腌的魚制品等不同種類的食物。二氧化硫可溶于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不過,對二氧化硫有過敏反應的人,在食用后可能會出現氣喘、頭痛或惡心等征狀。
發言人提醒業界在食物內使用防腐劑須遵照《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BD章)中的規定。而根據《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簽)規例》(第132W章)(規例)規定,預先包裝食物須加上可閱的標記或標簽,用以表列食物的配料。規例亦訂明,在本港出售的預先包裝食物如含有超過百萬分之十的亞硫酸鹽,有關的亞硫酸鹽的作用類別及其名稱須在配料表中指明。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中心會知會業界、繼續跟進事件和采取適當行動。調查仍然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