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市茶葉生產經營者、廣大消費者:
最是一年春好處,漢中又迎來了茶香四溢的季節。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增強全市地理標志產品保護意識,規范我市春茶地理標志使用行為,切實保護我市地理標志“漢中仙毫”“漢中炒青”“漢中毛尖”“漢中紅”品牌形象,有效遏制侵權假冒違法行為,營造良好春茶市場環境。市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市場監管局于3月份啟動了2023年春茶地理標志專項保護行動,重點整治以下涉嫌違法違規行為:
一、制售假冒偽劣春茶地理標志違法違規行為
1.使用或摻雜保護范圍以外的原料生產、加工、分裝成春茶地理標志進行銷售的行為;
2.直接購進漢中轄區以外的成品茶冒充漢中春茶進行銷售的行為;
3.將陳茶進行翻新、染色,或直接以陳茶冒充新茶進行銷售的行為。
二、侵犯漢中春茶地理標志專用權違法違規行為
1.未經漢中春茶地理標志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商品或包裝裝潢上使用漢中春茶地理標志商標標識的行為;
2.未經漢中春茶地理標志商標注冊人許可,擅自印制、偽造、銷售漢中春茶地理標志商標標識和包裝裝潢的行為;
3.未經市場監管部門國家知識產權局核準,在商品或包裝裝潢上使用漢中春茶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的行為;
4.冒用、偽造他人注冊商標、專利,或冒用其它企業取得的質量認證和生產許可證編號的行為;
5.故意為他人侵犯漢中春茶地理標志專用權的行為提供場所、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行為。
三、違反食品包裝要求的違法違規行為
1.使用無生產單位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漢中春茶地理標志通用包裝盒及包裝盒上印制的標簽不符合食品標簽要求的行為;
2.茶葉包裝使用“中國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等字樣以及違規使用“名牌產品”標識字樣的行為;
3.未通過有機、綠色等認證,擅自標注“有機”“綠色”等標識字樣,或擅自擴大認證范圍的行為。
四、其它違法違規行為
1.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生產加工茶葉,且標注其產品為漢中春茶地理標志的;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經銷茶葉及其制品,且所經銷的商品標注為漢中春茶地理標志的:未取得營業執照生產加工銷售茶葉等違法行為;
2.未索證索票,未建立進銷貨臺賬,未明碼標價,短斤少兩,以次充好等違法違規行為;
3.以任何形式發布漢中春茶地理標志違法廣告的行為;
4.其它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當您發現侵權假冒等違法行為,當您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請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請12315。
讓我們凝聚方量,共同努力,為進一步提升漢中春茶地理標志知名度和美譽度、促進漢中茶產業健康有序發展、推動我市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建設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