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作為境外注冊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年度自我評定報告開始填報的第一年,出口食品企業應該怎么準確填報年度自我評定報告呢?海關總署2021年87號公告發布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申請境外注冊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獲得境外注冊的企業,應當每年就是否能夠持續符合進口國家(地區)注冊條件進行自我評定,并向住所地海關報告。
自我評定報告
一、
自我評定報告依據 海關總署2021年87號公告發布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申請境外注冊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獲得境外注冊的企業,應當每年就是否能夠持續符合進口國家(地區)注冊條件進行自我評定,并向住所地海關報告。 二、
如何報送自我評定報告? 01 哪些企業需要報送? 獲得海關備案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境外國家(地區)對中國輸往該國家(地區)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實施注冊管理且要求海關總署推薦的,海關總署推薦后已獲得境外國家(地區)主管當局注冊批準的企業。同時滿足上面三個條件的企業,需要每年度提交境外注冊自我評定報告。特別注意,上述出口食品生產企業不包括出口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加工、儲存企業。 02 有沒有時限要求? 根據海關總署《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境外注冊推薦工作指引》(署稽發[2022]118號)第二十四條規定:注冊主管部門應于每年3月底前通過信息化系統確認已獲境外注冊企業是否提交其持續符合進口國家(地區)注冊條件的自我評定報告。所以,企業應于每年3月底前提交上一年度的自我評定報告。 03 報送的途徑? 企業通過海關總署網站的“互聯網+海關”模塊登錄“中國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管理系統”,或通過網址http://qgs.customs.gov.cn:10081/efpe/login直接登錄,在系統中可以根據模板直接在線填報、上傳附件、下載打印。 04 自我評定報告的內容? 自我評定報告主要分為五部分內容:封面信息、食品安全衛生控制體系運行、出口情況、產品安全衛生狀況、自我綜合評定。 三、
對外注冊自我評定報告 報送步驟 01 登錄“中國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管理系統”,選擇“境外注冊年度自我評估”模塊。點擊右上角“創建自我評估”,就進入了填寫界面。 02 根據系統提示填寫每一部分內容。 第一部分“封面信息”中,注冊國家(地區)目前只能選擇一個國家(地區),如一個企業獲得多個境外國家(地區)注冊的,暫時可選擇其中的一個國家(地區)填寫,未在首頁填寫的其他國家(地區)的注冊信息可在第五部分“自我綜合評定”項下的第四欄“其他需要補充的事項”進行填寫。每部分填寫完之后點擊“下一步”,直至填寫完成。 03 所有部分填寫完成后,可通過最后一頁上的“導出報告”(下載打印文檔),法定代表人或授權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后(如果是授權負責人簽字,需同時上傳法人的授權書),作為附件上傳系統存檔。 四、
易出錯部分提醒 1.部分企業對獲得的國外注冊性質了解不清楚, 分不清哪些是通過中國海關官方審核推薦到國外官方取得的注冊,哪些是企業自己直接在國外官方網站申請獲得的注冊備案,這就導致注冊國家(地區)漏填、多填。這里需要注意僅通過中國海關審核合格,然后由中國海關總署推薦到國外官方機構取得注冊的企業才需要提交年度自我評定報告。例如出口歐盟的肉類產品企業。 2.填報信息中對相關法律法規識別不全面,特別是未對與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密切相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海關總署249號令)、《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申請境外注冊管理辦法》(海關總署[2021]87號公告)進行識別、收集。 3.出口情況和數據前后填寫不對應,存在邏輯錯誤或出現同比增減等內容存在空缺項的情況。 4.企業落實主體責任,保證食品安全的自我評定以及企業持續符合進口國(地區)注冊要求的自我評定等內容缺失未填寫。 5.上傳自我評定報告的附件中缺少法人或授權人簽字。 五、
海關對企業自我評定報告的 驗證方式 根據《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境外注冊推薦工作指引》第二十五條規定:注冊主管部門根據境外注冊要求、企業自我評定報告和本關區實際情況,組織開展已獲境外注冊企業持續符合注冊條件的驗證工作。驗證工作可采取書面驗證、現場驗證、視頻驗證等多種方式及其組合。 供稿:黃島海關、企業管理處
自我評定報告依據 海關總署2021年87號公告發布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申請境外注冊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獲得境外注冊的企業,應當每年就是否能夠持續符合進口國家(地區)注冊條件進行自我評定,并向住所地海關報告。 二、
如何報送自我評定報告? 01 哪些企業需要報送? 獲得海關備案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境外國家(地區)對中國輸往該國家(地區)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實施注冊管理且要求海關總署推薦的,海關總署推薦后已獲得境外國家(地區)主管當局注冊批準的企業。同時滿足上面三個條件的企業,需要每年度提交境外注冊自我評定報告。特別注意,上述出口食品生產企業不包括出口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加工、儲存企業。 02 有沒有時限要求? 根據海關總署《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境外注冊推薦工作指引》(署稽發[2022]118號)第二十四條規定:注冊主管部門應于每年3月底前通過信息化系統確認已獲境外注冊企業是否提交其持續符合進口國家(地區)注冊條件的自我評定報告。所以,企業應于每年3月底前提交上一年度的自我評定報告。 03 報送的途徑? 企業通過海關總署網站的“互聯網+海關”模塊登錄“中國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管理系統”,或通過網址http://qgs.customs.gov.cn:10081/efpe/login直接登錄,在系統中可以根據模板直接在線填報、上傳附件、下載打印。 04 自我評定報告的內容? 自我評定報告主要分為五部分內容:封面信息、食品安全衛生控制體系運行、出口情況、產品安全衛生狀況、自我綜合評定。 三、
對外注冊自我評定報告 報送步驟 01 登錄“中國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管理系統”,選擇“境外注冊年度自我評估”模塊。點擊右上角“創建自我評估”,就進入了填寫界面。 02 根據系統提示填寫每一部分內容。 第一部分“封面信息”中,注冊國家(地區)目前只能選擇一個國家(地區),如一個企業獲得多個境外國家(地區)注冊的,暫時可選擇其中的一個國家(地區)填寫,未在首頁填寫的其他國家(地區)的注冊信息可在第五部分“自我綜合評定”項下的第四欄“其他需要補充的事項”進行填寫。每部分填寫完之后點擊“下一步”,直至填寫完成。 03 所有部分填寫完成后,可通過最后一頁上的“導出報告”(下載打印文檔),法定代表人或授權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后(如果是授權負責人簽字,需同時上傳法人的授權書),作為附件上傳系統存檔。 四、
易出錯部分提醒 1.部分企業對獲得的國外注冊性質了解不清楚, 分不清哪些是通過中國海關官方審核推薦到國外官方取得的注冊,哪些是企業自己直接在國外官方網站申請獲得的注冊備案,這就導致注冊國家(地區)漏填、多填。這里需要注意僅通過中國海關審核合格,然后由中國海關總署推薦到國外官方機構取得注冊的企業才需要提交年度自我評定報告。例如出口歐盟的肉類產品企業。 2.填報信息中對相關法律法規識別不全面,特別是未對與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密切相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海關總署249號令)、《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申請境外注冊管理辦法》(海關總署[2021]87號公告)進行識別、收集。 3.出口情況和數據前后填寫不對應,存在邏輯錯誤或出現同比增減等內容存在空缺項的情況。 4.企業落實主體責任,保證食品安全的自我評定以及企業持續符合進口國(地區)注冊要求的自我評定等內容缺失未填寫。 5.上傳自我評定報告的附件中缺少法人或授權人簽字。 五、
海關對企業自我評定報告的 驗證方式 根據《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境外注冊推薦工作指引》第二十五條規定:注冊主管部門根據境外注冊要求、企業自我評定報告和本關區實際情況,組織開展已獲境外注冊企業持續符合注冊條件的驗證工作。驗證工作可采取書面驗證、現場驗證、視頻驗證等多種方式及其組合。 供稿:黃島海關、企業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