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案
2022年09月06日,香格里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由云南云測質量檢驗有限公司出具的一份《檢驗報告》。在“香格里拉市某某小吃”抽樣的“油條”鋁(干樣品 以A1計)項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不符合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2022年09月06日,執法人員向當事人送達了《檢驗報告》以及《香格里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檢驗結果告知書》,現場未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當事人未在7個工作日內向我局遞交復檢申請或提出異議,我局認為當事人對抽檢結果無異議,自愿放棄復檢。2022年9月16日,香格里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立案進行調查。
經查,當事人經營的油條經抽樣檢驗鋁(干樣品 以A1計)項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綜上,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構成了經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同時遵循過罰相當和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五)項以及《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現已廢止)第八條第(二)項之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經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行為,并處罰如下:1.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24.00元;2.處以罰款人民幣5000.00元。
相關法律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四)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三)生產經營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溫馨提示: 食用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對人的損傷很大,可能導致慢中毒,腹瀉,嘔吐,神經癥狀,嚴重時還能影響兒童的智力發育,影響人的消化功能,導致人的食欲不振,養不良,激素水平的紊亂等一些臨床癥狀,所以食品生產經營戶禁止生產經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香格里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嚴厲打擊生產經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違法行為。 供稿:政策法規股
溫馨提示: 食用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對人的損傷很大,可能導致慢中毒,腹瀉,嘔吐,神經癥狀,嚴重時還能影響兒童的智力發育,影響人的消化功能,導致人的食欲不振,養不良,激素水平的紊亂等一些臨床癥狀,所以食品生產經營戶禁止生產經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香格里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嚴厲打擊生產經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違法行為。 供稿:政策法規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