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儉節約、愛惜糧食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也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制止餐飲浪費對于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倡導社會文明、建設節約型社會具有重要意義。濰坊市市場監管部門深入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和省局關于開展制止餐飲浪費專項行動的有關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及《山東省反食品浪費規定》開展監督檢查,重點查處未主動提示提醒適量點餐、誤導誘導過量點餐、設置最低消費等違法行為,切實強化市場主體守法意識和節約理念。現公布第一批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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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市奎文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奎文區東關暖溢水餃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28日,奎文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開展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沒有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奎文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3月31日,奎文區市場監管局再次對當事人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已在其經營場所張貼反食品浪費標識,并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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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市坊子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濰坊運通餐飲服務有限公司(坊子區沂蒙小鎮餐館)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28日,坊子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濰坊運通餐飲服務有限公司(坊子區沂蒙小鎮餐館)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經營場所未張貼或擺放“文明餐桌、光盤行動”等適量點餐、反對食品浪費的相關標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坊子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當事人當場進行了整改。3月30日,坊子區市場監管局再次對當事人進行檢查,當事人已張貼反食品浪費標識,并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 3.
濰坊市濱海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場監管局)查處濱海開發區農家烤魚店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22日,濱海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場監管局)在制止餐飲浪費專項執法檢查中,發現當事人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濱海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依法作出警告行政處罰。3月28日,濱海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場監管局)再次對當事人進行檢查,當事人已張貼反食品浪費標識,并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 4.
壽光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壽光牽牛花酸菜魚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反食品浪費提示提醒且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的相關標識案 2023年4月4日,壽光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壽光市牽牛花酸菜魚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反食品浪費提示提醒且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的相關標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壽光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4月6日,壽光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再次對當事人進行檢查,當事人已張貼反食品浪費標識,并主動對消費者進行反食品浪費提示提醒。 5.
諸城市市場監管局查處諸城市婷婷快餐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13日,諸城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諸城市婷婷快餐店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諸城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3月20日,諸城市市場監管局再次對當事人進行檢查,當事人已張貼反食品浪費標識,并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 6.
濰坊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奎文區北海林印烤魚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案 2023年3月22日,濰坊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奎文區北海林印烤魚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經營場所未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的相關標識,未引導用餐人員適量點餐、取餐。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濰坊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4月6日,濰坊市市場監管局再次對當事人進行檢查,當事人已張貼反食品浪費標識,并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
濰坊市奎文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奎文區東關暖溢水餃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28日,奎文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開展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沒有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奎文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3月31日,奎文區市場監管局再次對當事人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已在其經營場所張貼反食品浪費標識,并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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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市坊子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濰坊運通餐飲服務有限公司(坊子區沂蒙小鎮餐館)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28日,坊子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濰坊運通餐飲服務有限公司(坊子區沂蒙小鎮餐館)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經營場所未張貼或擺放“文明餐桌、光盤行動”等適量點餐、反對食品浪費的相關標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坊子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當事人當場進行了整改。3月30日,坊子區市場監管局再次對當事人進行檢查,當事人已張貼反食品浪費標識,并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 3.
濰坊市濱海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場監管局)查處濱海開發區農家烤魚店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22日,濱海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場監管局)在制止餐飲浪費專項執法檢查中,發現當事人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濱海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依法作出警告行政處罰。3月28日,濱海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場監管局)再次對當事人進行檢查,當事人已張貼反食品浪費標識,并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 4.
壽光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壽光牽牛花酸菜魚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反食品浪費提示提醒且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的相關標識案 2023年4月4日,壽光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壽光市牽牛花酸菜魚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反食品浪費提示提醒且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的相關標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壽光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4月6日,壽光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再次對當事人進行檢查,當事人已張貼反食品浪費標識,并主動對消費者進行反食品浪費提示提醒。 5.
諸城市市場監管局查處諸城市婷婷快餐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13日,諸城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諸城市婷婷快餐店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諸城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3月20日,諸城市市場監管局再次對當事人進行檢查,當事人已張貼反食品浪費標識,并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 6.
濰坊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奎文區北海林印烤魚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案 2023年3月22日,濰坊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奎文區北海林印烤魚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經營場所未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的相關標識,未引導用餐人員適量點餐、取餐。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濰坊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4月6日,濰坊市市場監管局再次對當事人進行檢查,當事人已張貼反食品浪費標識,并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