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我市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和落實食品安全“兩個責任”工作,市食藥安辦、市政府督查室,會同市科技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組成兩個督查組于4月10日至14日對全市各縣(市、區)、功能區開展專項督查。
督查組采取聽匯報、查檔案、現場檢查等方式,對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工作機制運行情況、宣傳發動、創建示范引領項目選育情況和食品安全“兩個責任”地方黨委政府包保工作、縣鄉村三級包保干部落實包保責任、開展包保督導工作等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督查組對照《泰安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細則(2021版)》,分別對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農資經營單位、農業種植、畜禽養殖、屠宰企業、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疾控中心、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等13類業態92家主體進行現場抽查,對50家B、C、D級生產經營主體“兩個責任”包保督導落實情況進行了現場檢查。對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督導組督促有關縣(市、區)、功能區立即組織整改,并確保問題整改到位。
下一步,市食藥安辦將持續開展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和落實食品安全“兩個責任”督導檢查工作,督促各縣(市、區)、功能區抓實抓細食品安全監管,守牢食品安全底線,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