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食品安全“兩個責任”是嚴防嚴管嚴控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守穩筑牢食品安全防線,促進高質量發展,增進民生福祉的有效舉措。但有的企業仍然不夠重視,未按要求落實《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 (第60號令)。
近期,同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轄區一家供校集體配餐企業未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違法行為予以立案調查。
案情回放
同安區市場監管局的執法人員在對轄區供校集體配餐企業進行“回頭看”時發現,轄區一家供校集體配餐企業違反《規定》落實情況,未按規定上傳食品安全追溯信息。
據悉,該企業于2021年11月9日檢查時,曾因未按規定上傳食品安全追溯信息被執法人員給予警告責令其限期改正,同安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之規定,對該企業未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違法行為予以立案。
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環節,是控制食品生產經營安全風險的關鍵,上述企業未對生產過程中的風險隱患進行合理管控反映了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意識薄弱自律能力低,重視程度不夠。
執法人員要求企業提高食品安全意識,食品安全無小事,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不僅是企業的法定責任,更是保障食品安全所需,要盯緊每一個環節,將食品安全落到實處。
該企業負責人也作出承諾,按照要求立即整改,落實好企業主體責任。
下一步,同安區市場監管局將以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為切入點,持續加大對《規定》落實的指導力度,督促轄區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意識,強化自查自糾,推動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提升食品安全風險防控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