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河南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聚焦關系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重點商品、重點領域和重點行業,緊緊圍繞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和市場監管風險壓力大的突出問題,持續推進“鐵拳”行動,查辦了一批與群眾利益息息相關的違法案件。現將部分典型案例公布,食品領域案例如下:
案例一:鄭州市惠濟區一壹凍品商行經營未經檢驗檢疫凍肉案
2022年1月11日,鄭州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線索,依法對惠濟區惠濟橋村南街加油站路南一倉庫進行檢查,現場發現“恒生天源,小豬配合飼料”、“蒙古國天然熟制牛羊肉和伊蘭鮮”包裝標識牛肚,涉嫌為未經檢驗檢疫的牛肚,其中白色編織袋裝24包、紙箱裝222箱。2022年5月19日,經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河南有限公司對涉案產品進行鑒定,顯示涉案產品未按規定進行檢驗檢疫,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屬于國家禁止生產、銷售的貨物。當事人未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和明知涉案產品無相關證明材料而改換包裝計劃銷售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五十三條的規定,2023年5月,鄭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給予當事人沒收白色編織袋裝牛肚24包、紙箱裝牛肚222箱;罰款60萬元。
未經檢驗檢疫牛肉存在較大食品安全隱患,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市場監管部門嚴格落實“四個最嚴”要求,重拳出擊,嚴厲打擊銷售未經檢疫牛肉的違法行為,對食品經營者給予警示和震懾作用,防止問題牛肉流向餐桌。
案例二:鶴壁市張某某等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3年2月9日,鶴壁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線索,聯合公安機關依法對張某某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現場發現標注“PEACHY”盒裝食品2盒、“Nocardia”袋裝食品74袋,無中文標識及生產廠家信息。經河南中測技術檢測服務有限公司檢驗,上述產品均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經查,當事人張某某等人涉案生產窩點庫存“西布曲明”原材料60公斤,膠囊、片劑等半成品40余萬粒,涉案金額1600余萬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2023年4月,鶴壁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第三條的規定,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西布曲明”需在醫生指導下服用,服用含量有著嚴格限制,患有心腦血管疾病或高血壓等人群不可使用。該類非法添加的食品往往藥物含量高,容易對服用的人群造成傷害。該案的查處,有力震懾了不法生產經營者,嚴厲懲處了一批黑心商販,守住了食品安全底線。
案例三:平頂山市郟縣老郭農資經營部銷售的“嘉施利”牌復合肥料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案
2022年9月29日,平頂山市郟縣市場監管局根據線索,依法對郟縣老郭農資經營部銷售的“嘉施利”牌復合肥料(規格型號:15-15-15總養分≥45%,生產日期:2022年1月9日,抽樣基數:10噸)進行抽樣檢驗。河南奇峰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檢驗報告顯示:該產品養分和氮含量不合格。經查,該農資經營部銷售不合格“嘉施利”牌復合肥料10噸,銷售價為每噸3800元,貨值金額38000元,違法所得650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2023年3月,郟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的規定,給予當事人沒收違法所得650元;罰款5.7萬元。
肥料作為糧食的“糧食”,關乎糧食安全和老百姓切身利益。生產銷售不合格肥料不僅給農民造成財產損失,更嚴重威脅糧食安全。市場監管部門將始終保持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肥料的高壓態勢,切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為農業生產和國家糧食安全提供堅實的保障。
案例五:商丘市王某花保健食品專賣店虛假宣傳案
2022年12月20日,商丘市梁園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線索,依法對梁園區平原街道王某花保健食品專賣店進行檢查,現場發現當事人經營場所擺放的茯苓復合顆粒(寶甘靈)、姬松茸復合顆粒(立普泰)、甘諾寶力B+等產品宣傳彩頁,宣稱有“強肝護肝、增強肝臟解毒、冠心病、腦血管病”等藥物治療功能。經查,當事人經營的產品為保健食品,其外包裝、說明書、標簽標識中無宣傳彩頁所宣稱的藥物治療功能內容表述。當事人印制的宣傳彩頁內容、圖形設計均為網上下載,拼接制作完成后用于店內宣傳。當事人對其產品功能作虛假宣傳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的規定,2023年3月,商丘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的規定,給予當事人罰款20萬元。
法律規定“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商家在進行一般食品廣告宣傳時應準確真實,不得發布涉及疾病治療功能的廣告內容。
案例六:開封市福潤肉類食品有限公司使用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案
2023年2月9日,開封市鼓樓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線索,依法對開封福潤肉類食品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鍋爐房內1#蒸汽鍋爐與分汽缸相連的蒸汽管道、2#蒸汽鍋爐與分汽缸相連的蒸汽管道、分汽缸與車間連接的供汽用蒸汽管道未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未定期檢驗。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條的規定,2023年3月,鼓樓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責令停止使用有關特種設備;罰款6萬元。
鍋爐使用安全事關人身和財產安全,使用單位應當使用取得許可生產并經檢驗合格的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相應資格,方可從事相關工作。此案的辦理,及時排除了生產安全隱患,充分體現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履職、打擊特種設備違法行為,營造安全生產環境的決心。
案例八:漯河市福潤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2022年3月15日,漯河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線索,依法對福潤源食品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核查。經查,2021年12月,當事人利用福御祥禮品包食品包裝袋生產食品152件,其中2件作為樣品銷售給成都市雙流區某商戶,剩余150件以每件68元的價格銷售給陜西省漢中客戶,銷售款10200元,貨值金額10300元。上述產品外包裝主體文字及拜年娃娃圖案均與宜蘭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在第30類商品上持有的10666226號“旺旺”、第557466號“福旺”和第4150497號娃娃圖注冊商標相近似,侵犯了商標持有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2023年2月,漯河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的規定,給予當事人罰款17.6萬元。
假冒知名品牌、“傍名人”“搭便車”等行為嚴重侵害消費者和企業合法利益,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開展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嚴厲打擊市場混淆、侵犯商標專用權等違法行為,有力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稿源:執法稽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