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順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持續開展餐飲業食品安全大檢查行動,加大對連鎖餐廳、“網紅”餐廳、美食城、學校食堂、集體用餐配送等餐飲單位的檢查力度,現將近期結果公示如下:
01
北京玄元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稱:北京玄元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清洗消毒不合格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02
北京福磊商貿有限公司(招牌名稱:西北面館) 存在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03
北京市順義區南彩鎮馬中林小吃店(招牌名稱:熟食小吃) 存在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04
北京騰達躍餐飲服務有限公司(招牌名稱:川人川菜瓜瓢面) 存在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問題。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六)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 05
北京馬瑞泉蘭州飯莊(招牌名稱:蘭州飯莊) 存在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問題。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六)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 06
北京艷紅海峰小吃店(招牌名稱:早點小吃) 存在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供稿:餐飲服務科
北京玄元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稱:北京玄元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清洗消毒不合格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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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福磊商貿有限公司(招牌名稱:西北面館) 存在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03
北京市順義區南彩鎮馬中林小吃店(招牌名稱:熟食小吃) 存在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04
北京騰達躍餐飲服務有限公司(招牌名稱:川人川菜瓜瓢面) 存在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問題。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六)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 05
北京馬瑞泉蘭州飯莊(招牌名稱:蘭州飯莊) 存在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問題。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六)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 06
北京艷紅海峰小吃店(招牌名稱:早點小吃) 存在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供稿:餐飲服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