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兩個責任”落實,筑牢食品安全防線、規范食品經營秩序,確保農村牧區食品質量安全。近日,包頭市市場監管局對農村牧區食品領域“兩個責任”落實情況和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明查點進行督查指導。
督查組先后深入石拐區五當召鎮,固陽縣金山鎮、下濕壕鎮、懷朔鎮、卜塔亥鄉,達茂旗百靈廟鎮、烏克忽洞鎮和白云鄂博區,對創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中農牧區點位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情況進行了抽查。重點對農貿市場、小食雜店、便利店、餐飲服務等食品經營主體的證照公示情況、環境衛生情況、是否超范圍經營、是否履行進貨查驗制度、散裝食品是否落實“三防”管理和食品標簽標識是否規范等方面進行了檢查。同時,向食品經營者宣傳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知識和包頭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內容,告知履行主體責任的重要性,強化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意識。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現場指導基層執法人員開展工作,幫助經營者及時改正問題,規范經營者經營行為,并就各局存在的突出問題要求進行重點整改,進一步提升基層監管水平,充分發揮崗位職能,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落實到鄉村最后一公里。
通過此次督查發現,農村牧區及城鄉結合部食品安全工作還存在薄弱環節,食品經營者主體責任意識有待加強。各旗縣區市場監管局要切實履行好監管職責,按照“四個最嚴”要求加強農村牧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日常監管中嚴格按照執法程序加大檢查力度,筑牢織密食品安全“防護網”。強化經營者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意識,教育引導經營者守法規范經營,嚴守進貨關、銷售關和退市關,不進、不存、不銷售過期假冒偽劣食品,為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貢獻力量。包頭市市場監管局將持續在全市開展農村牧區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一步規范農牧區食品經營行為,提升經營者管理能力,推動農村牧區食品安全示范店起到示范引領作用,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來源: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