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2023年3月7日印發新修訂的《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以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認真組織學習《辦法》,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切實抓好貫徹落實。
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市場監管總局)組織參與2023年考核工作的13個部門和單位,以及12個省份有關部門召開優化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指標座談會,專題學習《辦法》,并就貫徹落實《辦法》、科學制定考核細則進行深入研討。各有關部門嚴格按照《辦法》新要求,優化考核指標設置,進一步提高指標科學性、精準性。6月30日,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印發《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細則》。
各地區第一時間對貫徹落實《辦法》進行部署,要求食品安全辦周密安排,會同有關部門、單位切實抓好《辦法》貫徹落實,并依法組織修訂本地區《辦法》。截至目前,河北、山東等10個省份已印發新修訂的本地區《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