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食用鹽價格平穩,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現對我市各食鹽經營單位提醒告誡如下: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及《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規章,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定價原則,確保食鹽定價合理,自覺維護食鹽市場價格秩序。
二、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規定,切實做到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三、不得借突發之機,捏造、散布食鹽漲價信息,哄抬價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推動食鹽價格過高上漲,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四、不得違背消費者意愿強制捆綁搭售其他商品(服務)或在法律規定以外附帶其他不合理條件,變相提高食鹽價格或強制收費。
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要認真對照上述告誡條款,積極開展自查自糾,進一步規范經營價格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不斷加大市場價格監管力度,緊盯群眾投訴舉報、輿情反映,嚴肅查處囤積居奇、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物價等價格違法行為。對經告誡后仍不整改的違法行為,依法從重處理;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例將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
同時也敬告廣大城鄉居民,我市是巖鹽資源儲量大市,生產的食鹽儲備充足,各供應單位也在積極進行食鹽采購和配送,全力做好保供工作,請市民理性消費,不要盲目采購,造成不必要的浪費。
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監督市場經營行為,若發現有價格違法線索,請及時撥打12315電話反映情況。
平頂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