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格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要求,避免食品“生鮮燈”等照明設施對消費者造成的感官認知誤導,自該辦法發布以來,定南縣市場監管局積極開展禁用“生鮮燈”施行前的過度引導工作,規范市場經營行為,進一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和食品安全。
針對群眾反映“生鮮燈”誤導消費者問題,執法人員充分利用現場巡查、線上引導等方式,對轄區各農貿市場、生鮮食用農產品經營店鋪做好告知與引導工作。一方面,明確部分照明設備會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引導經營者認識到“生鮮燈”的危害性和違法性,并告知經營者禁用“生鮮燈”的相關規定將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督促經營者及時更換合法合規照明設備。另一方面,督促經營者做好對生鮮食用農產品的進貨查驗與定期檢查,嚴格落實主體責任,鼓勵優先采購帶證食用農產品,為消費者提供更為優質的消費服務。
下一步,定南縣市場監管局將充分利用新辦法施行前過渡期階段,加大宣傳力度,引導經營者逐步摒棄“生鮮燈”這種商品“美顏神器”;在新辦法實施后,也將加強監管執法,嚴格禁止使用“生鮮燈”,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