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海關總署出臺支持2023年第六屆進博會17條便利措施,覆蓋參展準入、展品通關、展后處置全流程。上海海關在認真總結前五屆進博會展品監管保障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就廣大參展商關心的問題編制此貼士,確保各項便利措施落實落地。
海 關 答 疑
Q1
我是境外參展商,第一次參加進博會,不清楚海關相關政策,怎么辦? A 海關總署已發布了2023年93號公告,出臺了《2023年第六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海關通關須知》和《海關支持2023年第六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便利措施》,為境外參展商提供詳細指引。 Q2
聽說第六屆進博會有“特許審批”的政策,是嗎? A 為了推動更大范圍、更多品類的優質產品擁抱中國市場,海關總署在延續往屆進博會支持政策的基礎上,今年新增了一項便利措施:在評估確認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允許無動植物疫情流行國家(地區)未獲檢疫準入的動植物產品、食品,經特許審批后入境參展。
Q3
我是A國的參展商,我們國家的新鮮水果、飼料產品、植物源性中藥材等展品想參加第六屆進博會,但是這些動植物及其產品都不在中國的準入名單內,請問如何辦理特許審批手續呢? A 因本屆進博會需要,引進未獲得我國檢疫準入的動植物及其產品的,應提交以下材料:1.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進境物資相關證明文件;2.未獲檢疫準入動植物及其產品參展申請書(附1);3.相關展品生物安全風險自評估報告;4.針對相關展品的動植物防疫保障措施;5.其他需要說明的內容。申請單位可訪問/file/upload/2023-09-19/jkbpomxgt4i 附1: 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未獲檢疫準入動植物及其產品入境參展申請書 01 上海海關: 根據海關總署的規定,我司擬申請下列未獲檢疫準入動植物及其產品參加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請上海海關予以審核并批準。產品信息如下: Q4
我是B國的參展商,我們國家的牛羊肉、水產品、乳制品等展品想參加第六屆進博會,但是這些動物源性食品尚未獲得中國的檢疫準入,請問如何辦理特許審批手續呢? A 本屆進博會需要,在評估確認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從無動植物疫情流行國家(地區)未獲檢疫準入的食品入境參展的,進口方(進口商、展商、承運人等)應提交相關產品生物安全風險自評估報告和相應保障措施,并至少包含以下內容:1.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進境物資相關證明文件,承諾此次申請的未獲檢疫準入食品僅用于本次參展,展中禁止銷售,展后退回或銷毀;2.產品生物安全風險自評估報告,包括主要動植物源性原料成分、來源產地、主要生產工藝(含熱處理溫度和時間)、包裝類型等資料;3.配套防疫措施,應包括配合海關做好未獲檢疫準入食品監管、指定場所存放、配備相應防疫措施等各項工作;4.展會結束后在海關監管下退運或銷毀措施,承擔未履行承諾造成的后果等。可登錄“互聯網+海關”一體化平臺(http://online.customs.gov.cn),進入“行政審批”版塊辦理。訪問http://online.customs.gov.cn/static/pages/treeGuide.html 海關總署>辦事指南欄目>行政審批>進境(過境)動物及其產品檢疫審批、進境(過境)植物及其產品檢疫審批可查詢辦理材料目錄。 Q5
通過特許審批參展第六屆進博會的展品,可以在展會現場銷售、消耗嗎? A 關于銷售:通過特許審批參展第六屆進博會的動植物產品、食品在展中禁止銷售,展后需退回或銷毀。 關于消耗:《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會明確進境展品的用途,對于明確提示“僅供展示”的展品,不得以品嘗、散發、銷售等任何形式消耗;對于無明確提示“僅供展示”的展品,經風險評估后可以在合理范圍及數量內在展中以品嘗等形式消耗,參展商需提前將預計的消耗,以書面形式告知上海海關,并明確展覽用品擬使用方式和數量。對于擬品嘗的展覽用品,相關參展商應當具備符合要求的合格證明(參展國官方證書/第三方檢測報告/參展方自驗合格報告/參展方合格申明)。 Q6
請問第六屆進博會展期內銷售的進口展品享受稅收優惠的政策與上一屆有什么變化嗎? A 為進一步釋放進博會的溢出效應,自第三屆進博會起,展期內實施常態化進口展品銷售稅收優惠政策。依據《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于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展期內銷售的進口展品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0〕38號)規定,各參展商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展品的種類、銷售數量或限額應按《中國國際進博會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展品清單》(附2)規定執行。 附2: 《中國國際進博會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展品清單》 02
我是境外參展商,第一次參加進博會,不清楚海關相關政策,怎么辦? A 海關總署已發布了2023年93號公告,出臺了《2023年第六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海關通關須知》和《海關支持2023年第六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便利措施》,為境外參展商提供詳細指引。 Q2
聽說第六屆進博會有“特許審批”的政策,是嗎? A 為了推動更大范圍、更多品類的優質產品擁抱中國市場,海關總署在延續往屆進博會支持政策的基礎上,今年新增了一項便利措施:在評估確認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允許無動植物疫情流行國家(地區)未獲檢疫準入的動植物產品、食品,經特許審批后入境參展。
Q3
我是A國的參展商,我們國家的新鮮水果、飼料產品、植物源性中藥材等展品想參加第六屆進博會,但是這些動植物及其產品都不在中國的準入名單內,請問如何辦理特許審批手續呢? A 因本屆進博會需要,引進未獲得我國檢疫準入的動植物及其產品的,應提交以下材料:1.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進境物資相關證明文件;2.未獲檢疫準入動植物及其產品參展申請書(附1);3.相關展品生物安全風險自評估報告;4.針對相關展品的動植物防疫保障措施;5.其他需要說明的內容。申請單位可訪問/file/upload/2023-09-19/jkbpomxgt4i 附1: 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未獲檢疫準入動植物及其產品入境參展申請書 01 上海海關: 根據海關總署的規定,我司擬申請下列未獲檢疫準入動植物及其產品參加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請上海海關予以審核并批準。產品信息如下: Q4
我是B國的參展商,我們國家的牛羊肉、水產品、乳制品等展品想參加第六屆進博會,但是這些動物源性食品尚未獲得中國的檢疫準入,請問如何辦理特許審批手續呢? A 本屆進博會需要,在評估確認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從無動植物疫情流行國家(地區)未獲檢疫準入的食品入境參展的,進口方(進口商、展商、承運人等)應提交相關產品生物安全風險自評估報告和相應保障措施,并至少包含以下內容:1.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進境物資相關證明文件,承諾此次申請的未獲檢疫準入食品僅用于本次參展,展中禁止銷售,展后退回或銷毀;2.產品生物安全風險自評估報告,包括主要動植物源性原料成分、來源產地、主要生產工藝(含熱處理溫度和時間)、包裝類型等資料;3.配套防疫措施,應包括配合海關做好未獲檢疫準入食品監管、指定場所存放、配備相應防疫措施等各項工作;4.展會結束后在海關監管下退運或銷毀措施,承擔未履行承諾造成的后果等。可登錄“互聯網+海關”一體化平臺(http://online.customs.gov.cn),進入“行政審批”版塊辦理。訪問http://online.customs.gov.cn/static/pages/treeGuide.html 海關總署>辦事指南欄目>行政審批>進境(過境)動物及其產品檢疫審批、進境(過境)植物及其產品檢疫審批可查詢辦理材料目錄。 Q5
通過特許審批參展第六屆進博會的展品,可以在展會現場銷售、消耗嗎? A 關于銷售:通過特許審批參展第六屆進博會的動植物產品、食品在展中禁止銷售,展后需退回或銷毀。 關于消耗:《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會明確進境展品的用途,對于明確提示“僅供展示”的展品,不得以品嘗、散發、銷售等任何形式消耗;對于無明確提示“僅供展示”的展品,經風險評估后可以在合理范圍及數量內在展中以品嘗等形式消耗,參展商需提前將預計的消耗,以書面形式告知上海海關,并明確展覽用品擬使用方式和數量。對于擬品嘗的展覽用品,相關參展商應當具備符合要求的合格證明(參展國官方證書/第三方檢測報告/參展方自驗合格報告/參展方合格申明)。 Q6
請問第六屆進博會展期內銷售的進口展品享受稅收優惠的政策與上一屆有什么變化嗎? A 為進一步釋放進博會的溢出效應,自第三屆進博會起,展期內實施常態化進口展品銷售稅收優惠政策。依據《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于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展期內銷售的進口展品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0〕38號)規定,各參展商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展品的種類、銷售數量或限額應按《中國國際進博會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展品清單》(附2)規定執行。 附2: 《中國國際進博會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展品清單》 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