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國市法院審結了一起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寧國一無名鹵菜店老板汪某某因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獲刑。
案情
汪某某系寧國市中溪鎮一家無名鹵菜店的老板,無證(食品安全許可證)無照(營業執照)經營十多年。2023年2月份左右,汪某某在老家父親的遺物中發現罌粟殼、罌粟桿,聽聞把罌粟殼、罌粟桿加到鹵菜湯里可以提味增香,遂攜帶至鹵菜店。面對市場競爭,汪某某為提高鹵菜口感和銷量,便萌生這一邪念,在明知罌粟系非食品原料且有毒的情況下,仍在鹵料包中添加罌粟殼、罌粟桿制成鹵菜售賣給顧客,非法獲利達人民幣7000余元。
法院審理認為
被告人汪某某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結合被告人汪某某犯罪情節及認罪悔罪態度,法院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追繳其全部違法所得,同時禁止被告人汪某某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食品的生產、加工及銷售活動。
【法官說法】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在食品中添加罌粟可以提味增香實屬謠言,全國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發布的《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名單》中就有罌粟殼。罌粟殼為植物罌粟的干燥成熟果殼,含有嗎啡、可待因、罌粟堿、蒂巴因、那可汀等生物堿類物質,微有清香,味微苦,添加于食品中,幾乎沒有增香的作用,罌粟殼提味增香只是個幌子。盡管罌粟殼的生物堿物質含量較低,但長期食用必定會產生一定的依賴性,出現發冷、出虛汗、乏力、面黃肌瘦、犯困等癥狀,并造成注意力、記憶力功能衰退,嚴重時可能對神經系統、消化系統造成損害,出現內分泌失調,甚至導致呼吸停止而死亡。希望本市所有食品生產、加工、經營者引以為鑒,誠信經營、守法經營,筑牢食品安全底線,守護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