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 4月14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2年第7期通告,通報了23批次不合格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食品添加劑超范圍使用及其他指標問題。
5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5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分別為標稱藍粵(廣州)水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北緯22°包裝飲用水和斯露潔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標稱廣州市白云區華富飲用水廠生產的怡清泉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中山市樂萬佳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高州市天翔保健食品廠生產的廣東涼茶固體飲料,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中山市南頭鎮中東副食店銷售的標稱廣東伊達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朱古力味花生,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條件致病菌,廣泛分布于水、空氣、正常人的皮膚、呼吸道和腸道等,易在潮濕的環境存活,對消毒劑、紫外線等具有較強的抵抗力。銅綠假單胞菌對于免疫力較弱的人群健康風險較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GB 19298—2014)中規定,包裝飲用水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中銅綠假單胞菌均不得檢出。包裝飲用水中檢出銅綠假單胞菌的原因,可能是源水防護不當,水體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產過程中衛生控制不嚴格;還可能是包裝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加速食品的腐敗變質,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菌落總數超標說明個別企業可能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霉菌是常見的真菌,在自然界中廣泛存在。食品受霉菌污染后會腐敗變質,失去其食用價值。霉菌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裝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產品在生產加工過程中環境或生產設備衛生狀況不佳;還可能與產品儲運條件控制不當有關。
6批次食品檢出獸藥殘留問題
6批次食品檢出獸藥殘留問題,分別為江門市華商百貨廣場有限公司知政店銷售的大花斑(淡水魚),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江門市新會區威潮商店銷售的花斑魚,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鶴山市沙坪肥伯水產檔銷售的羅非,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廣州市從化城郊俊記水產品檔銷售的羅氏蝦,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永旺華南商業有限公司永旺東湖店銷售的何氏黃骨魚,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羅定市羅城街茶亭市場梁德生雞檔銷售的家雞,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呋喃唑酮是硝基呋喃類抗菌藥,具有抗菌譜廣等特點。硝基呋喃類原型藥在生物體內代謝迅速,其代謝物和蛋白質結合后穩定,故檢測其代謝物來反映硝基呋喃類藥物的殘留狀況。長期大量食用檢出呋喃唑酮代謝物的食品,可能在人體內蓄積,引起惡心、嘔吐、腹瀉、頭痛、頭暈等癥狀。《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250號)中規定,呋喃唑酮為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
磺胺類藥物是一種人工合成的抗菌藥,具有抗菌譜較廣、性質穩定、使用簡便等特性,對大多數革蘭氏陽性菌和陰性菌都有較強抑制作用,廣泛用于防治雞球蟲病。《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公告第235號)規定,磺胺類在所有食品動物的肌肉和脂肪中的最高殘留限量為100μg/kg。長期攝入磺胺類超標的動物性食品,可能導致泌尿系統和肝臟損傷等健康危害。
氯霉素是酰胺醇類抗生素,對革蘭氏陽性菌和革蘭氏陰性菌均有較好的抑制作用。長期食用檢出氯霉素的食品,可能引起惡心、嘔吐、食欲缺乏、舌炎、口腔炎、過敏以及其他不良反應,還可能對造血系統、神經系統造成損害。《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中規定,氯霉素為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雞肉、貝類中檢出氯霉素的原因,可能是在養殖過程中為了快速控制疫病而違規使用藥物。
4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
4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分別為深圳沃爾瑪百貨零售有限公司山姆會員商店銷售的高山糯茄,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深圳盒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福田區第二分公司銷售的梭子蟹(海水蟹),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廣州市海珠區西華市場肖振三銷售的花蟹,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湛江市坡頭區坡頭日妹海鮮檔銷售的花蟹,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鎘是一種蓄積性的重金屬元素,可通過食物鏈進入人體。長期食用鎘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人體腎臟和肝臟造成損害,還會影響免疫系統,甚至可能對兒童高級神經活動有損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鎘在鮮、凍水產動物的甲殼類中限量為0.5 mg/kg。鎘(以Cd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其生長過程中富集環境中的鎘元素。
6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超范圍使用問題
6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超范圍使用問題,分別為廣東美佳樂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餃子皮(生濕面制品),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普寧市流沙周召貴飲食店銷售的餛飩皮,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廣州市白云區新市黃紹逢食品店銷售的生面(生濕面制品),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廣州市番禺區石基清發面制品店銷售的手工面和餃子皮,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廣州市番禺區大龍賴林江食品店銷售的拉面,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在食品生產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一種廣譜防腐劑,毒性較低,對霉菌和酵母菌的抑菌能力強,按標準規定的范圍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可靠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生濕面制品中不得使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生濕面制品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在生產加工環節超范圍使用,以達到延長保質期的目的。
苯甲酸及其鈉鹽是食品工業中常見的一種防腐劑,對霉菌、酵母和細菌有較好的抑制作用。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的安全性較高,少量苯甲酸對人體無毒害,可隨尿液排出體外,在人體內不會蓄積。但過量食入苯甲酸會引起腹瀉、肚痛、心跳快等癥狀,長期使用可能引起肝腎臟的慢性損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生濕面制品中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鈉鹽。生濕面制品中苯甲酸及其鈉鹽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為彌補產品生產中衛生條件不佳而超范圍使用,或者未準確計量。
2批次食品檢出其他指標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其他指標問題,分別為佛山市高明日日升香江商業有限公司滄江路店銷售的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鶴山市水東圍綜合市場陳元勇銷售的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酸價可用于評價食品酸敗的程度。食品酸敗可產生醛酮類化合物,長期攝入會對健康有一定影響。一般情況下,消費者在使用過程中可以明顯辨別出其有哈喇等異味,需避免食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堅果與籽類中酸價限量值不得超過3mg/g。造成酸價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購上把關不嚴、生產工藝不達標、產品儲藏條件不當,特別是在環境溫度較高時,易導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敗。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不合格產品信息
進貨來源名稱
標稱生產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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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樣單位名稱
被抽樣單位地址
食品名稱
規格型號
商標
購進日期
不合格項目║檢驗結果║標準值
分類
公告號
任務來源/項目名稱
檢驗機構
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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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云推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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