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王大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當事人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2、北京誠眾陸玖水果有限公司,當事人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3、北京仟佰味盛世餐飲有限公司,當事人未按規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規定配備或者培訓、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4、北京賽達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當事人入網食品經營者超過許可的經營項目范圍從事食品經營的行為,違反了《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規定,給予罰款2582.6元的行政處罰。
5、北京楚留香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當事人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6、北京潤雨餐飲有限公司,當事人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7、北京阿粥阿婆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當事人銷售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等認證的食用農產品未按規定包裝、標注相應標志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給予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8、北京聚豐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當事人銷售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等認證的食用農產品未按規定包裝、標注相應標志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給予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9、北京長辛店阿芳面館,當事人對未按規定申請變更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許可事項的行為,違反了《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10、北京長辛店宏宏冷面館,當事人銷售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等認證的食用農產品未按規定包裝、標注相應標志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給予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11、北京佳銳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當事人銷售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等認證的食用農產品未按規定包裝、標注相應標志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給予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12、北京興旺秋味稻快餐店,當事人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13、北京元朗商貿有限公司,當事人未按規定制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14、北京玉龍珍食品店,當事人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經洗凈、消毒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15、北京匠心味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當事人入網食品經營者超過許可的經營項目范圍從事食品經營的行為,違反了《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規定,給予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16、北京市馬家堡鑫盛和餐廳,當事人未按規定制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17、北京申麗商貿有限公司諸和分公司,當事人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18、北京熊七餐飲有限公司,當事人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19、北京辛海餐飲有限公司,當事人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