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 據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網站公布的一則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沃爾瑪華東百貨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場分店(以下簡稱“當事人”)因銷售過期食品被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5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舉報反映當事人分別在2021年02月18日和2021年11月27日銷售的食品均已超過保質期,要求查處。經查,當事人在2021年02月18日銷售的“奧利奧繽紛口味裝”夾心餅干120G(紙盒裝),進貨價格是8.32元/盒,銷售價格9.90元/盒,獲利1.58元。當事人在2021年11月27日銷售的“元氣森林乳茶濃香原味奶茶飲品”凈含量:450ML,進貨價格:6.94元/瓶,銷售價格:9.80元/瓶,獲利2.86元。上述兩種涉案食品貨值金額共是人民幣19.70 元,違法所得人民幣4.44元。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十)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 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五)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的規定,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做出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五萬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