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深入推進食品安全“守底線、查隱患、保安全”專項行動和打擊養老詐騙相關行動,助力南昌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南昌市市場監管局食品流通監管科組織開展了保健食品經營單位專項檢查,先后對山姆會員商店、天虹商場麗景店、黃慶仁藥店等單位進行檢查。
檢查人員重點查看了保健食品經營單位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及進貨查驗記錄情況;是否按規定設置保健食品專柜并標明“保健食品銷售專區”字樣,經營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是否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是否載明適宜人群、功效成分,并標注“保健食品不是藥品,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字樣;經營的保健食品是否含有虛假宣傳內容;是否張貼消費警示標語以及保健食品經營管理狀況,經營的進口保健食品是否按規定注冊或備案等項目內容,并隨機抽取部分保健食品,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站核實其批準文號。
經查,總體情況較好,但仍發現部分保健食品專區專柜擺放、張貼警示標語不規范等問題,對此,執法人員現場責令立即整改,及時反饋整改情況,并通過媒體發布消費提示。
下一步,南昌市市場監管局食品流通監管科將持續開展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經營單位“雙隨機”檢查,深入推進“保健食品專項清理整治”行動, 不斷加強保健食品監管力度,努力營造特殊食品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讓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
南昌市場監管提醒各保健食品經營單位:
1.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要標注“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替代藥物治療疾病”的警示用語。
2.保健食品經營企業必須建立臺賬,及時對發現的風險隱患采取措施,嚴格按進度整改,消除問題隱患。
3.要規范經營行為,引導消費者科學理性消費。
4.進口保健食品必須配有中文標簽、并配備進口檢驗檢疫證書。
5.切勿在產品宣傳手冊上標注虛假及夸大宣傳、不得明示或暗示對中老年人具有疾病預防或治療等功能,切勿宣傳保健食品具有“療效”“速效”等作用。
稿源:食品流通監管科、新聞宣傳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