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黨的二十大召開之年,維護安全穩定環境是重大政治責任。7月14日,全市市場監管系統“零號行動”會議召開,部署開展特種設備及灶管閥質量、“食品”“保健品”等領域涉老涉詐問題隱患整治、食品安全和打擊侵權假冒“百日攻堅”,從嚴執法、嚴肅打擊,對問題線索“零忽視”,對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通過辦理一個案件、教育一批市場主體、規范一個行業?,F公開曝光發布第六批“零號行動”典型案例,食品領域案例如下:
案例三
海門區某超市虛假宣傳案 2022年8月16日,海門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該區某超市檢查時,發現其水產區內設置有一塊標簽牌,標注有“品名:鮮田雞肉”字樣。經調取超市后臺進貨數據,其銷售的產品實際為牛蛙肉。當事人標注虛假品名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海門區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
典型意義 “田雞”通常指虎紋蛙,其野外種群是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超市中生鮮產品的品名標簽是消費者識別產品的重要途徑,當事人主觀上有借虛假標注品名進行不正當競爭的嫌疑,客觀上也造成了消費者的認識混淆。本案的查處既保護了消費者的知情權不受侵犯,又保護了同行業經營者的公平競爭權,維護了市場秩序。
海門區某超市虛假宣傳案 2022年8月16日,海門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該區某超市檢查時,發現其水產區內設置有一塊標簽牌,標注有“品名:鮮田雞肉”字樣。經調取超市后臺進貨數據,其銷售的產品實際為牛蛙肉。當事人標注虛假品名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海門區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
典型意義 “田雞”通常指虎紋蛙,其野外種群是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超市中生鮮產品的品名標簽是消費者識別產品的重要途徑,當事人主觀上有借虛假標注品名進行不正當競爭的嫌疑,客觀上也造成了消費者的認識混淆。本案的查處既保護了消費者的知情權不受侵犯,又保護了同行業經營者的公平競爭權,維護了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