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黨的二十大召開之年,維護安全穩定環境是重大政治責任。7月14日,全市市場監管系統“零號行動”會議召開,部署開展特種設備及灶管閥質量、“食品”“保健品”等領域涉老涉詐問題隱患整治、食品安全和打擊侵權假冒“百日攻堅”,從嚴執法、嚴肅打擊,對問題線索“零忽視”,對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通過辦理一個案件、教育一批市場主體、規范一個行業。現將首批8個典型違法案件公布,食品領域案例1起如下:
案例一
海門區某經營部銷售標簽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食品案 近日,海門區市場監管局在對一家保健食品經營戶檢查時發現,這是一家面向中老年人銷售富硒食品的經營門店,主要的銷售形式為發放宣傳單、送雞蛋,吸引中老年人來經營場所內觀看廣告宣傳片、聽介紹。當事人在經營場所貨架上擺放著食品標簽為:產品名稱:富硒米……營養成分表中標示“項目:硒、每100克:10微克(μg)、營養素參考值%:43% ”的富硒米,執法人員對上述“富硒米”依法進行了抽檢,經檢測發現硒含量的營養素參考值為20%,未達到能夠聲稱“富含”的要求,當事人涉嫌銷售標簽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食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執法人員已對上述違法行為立案查處,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典型意義 食品標簽是向消費者傳遞產品信息的重要載體,是消費者獲取食品安全相關信息最直接的方式,與消費者的食品安全密切相關。食品生產經營者應對其提供的標簽內容負責,嚴格執行法律法規、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對食品標簽的各項規定,不得生產經營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海門區某經營部銷售標簽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食品案 近日,海門區市場監管局在對一家保健食品經營戶檢查時發現,這是一家面向中老年人銷售富硒食品的經營門店,主要的銷售形式為發放宣傳單、送雞蛋,吸引中老年人來經營場所內觀看廣告宣傳片、聽介紹。當事人在經營場所貨架上擺放著食品標簽為:產品名稱:富硒米……營養成分表中標示“項目:硒、每100克:10微克(μg)、營養素參考值%:43% ”的富硒米,執法人員對上述“富硒米”依法進行了抽檢,經檢測發現硒含量的營養素參考值為20%,未達到能夠聲稱“富含”的要求,當事人涉嫌銷售標簽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食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執法人員已對上述違法行為立案查處,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典型意義 食品標簽是向消費者傳遞產品信息的重要載體,是消費者獲取食品安全相關信息最直接的方式,與消費者的食品安全密切相關。食品生產經營者應對其提供的標簽內容負責,嚴格執行法律法規、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對食品標簽的各項規定,不得生產經營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