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順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持續開展餐飲業食品安全大檢查行動,加大對連鎖餐廳、“網紅”餐廳、美食城、學校食堂、集體用餐配送等餐飲單位的檢查力度,現將近期結果公示如下:
01
北京達爾汗情餐廳(招牌名稱:沙縣小吃)
存在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者用于加工制作的工具、設備、容器,沒有定位存放、未貼有區分標識的問題。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第(一)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
02
北京家鄉小廚飯莊(招牌名稱:牛肉胡辣湯?羊肉白湯)
存在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者用于加工制作的工具、設備、容器,沒有定位存放、未貼有區分標識的問題。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第(一)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
03
北京友和源小吃店(招牌名稱:友和源家常菜)
存在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者用于加工制作的工具、設備、容器,沒有定位存放、未貼有區分標識的問題。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第(一)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
04
北京青瑞順飯店(招牌名稱:牛肉板面)
存在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者用于加工制作的工具、設備、容器,沒有定位存放、未貼有區分標識的問題。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第(一)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
05
北京海東升快餐店(招牌名稱:京麥肯)
存在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者用于加工制作的工具、設備、容器,沒有定位存放、未貼有區分標識的問題。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第(一)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
06
北京四季八方十全餐飲店(招牌名稱:巴鄉石鍋魚)
存在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者用于加工制作的工具、設備、容器,沒有定位存放、未貼有區分標識的問題。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第(一)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
07
北京六合興餐飲店(招牌名稱:饸烙面館)
存在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者使用的餐具、飲具用后未保持清潔的問題。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第(四)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
08
北京南風草木香餐飲中心(招牌名稱:老三脆皮烤鴨)
存在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者使用的餐具、飲具用后未保持清潔的問題。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第(四)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
09
北京富強餐飲服務有限公司(招牌名稱:烤冷面-臭豆腐-過橋米線)
存在未在食品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正本的問題。違反了《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改正。
10
北京唐糖堂餐飲中心(招牌名稱:無貳粉庫桂林米粉。螺獅粉)
存在未在食品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正本的問題。違反了《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改正。
11
北京吉順來餐廳(招牌名稱:吉順來餐廳)
存在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2
北京古特香滿城食品有限公司(招牌名稱:古特)
存在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者加工制作食品的工具用具未專用的問題。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
來源:餐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