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順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持續開展餐飲業食品安全大檢查行動,加大對連鎖餐廳、“網紅”餐廳、美食城、學校食堂、集體用餐配送等餐飲單位的檢查力度,現將近期結果公示如下:
01
北京華聯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新順南大街分公司 (招牌名稱:蜜雪冰城 ) 存在水池數量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不匹配、未按要求進行食品安全培訓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十三)項、第(二)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02
北京昕朔佳悅餐飲中心(招牌名稱:黃燜雞米飯) 存在未按要求進行食品貯存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 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03
北京晉膳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稱:羊湯館) 存在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未按規定處理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一)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04
北京語南休閑餐飲有限公司(招牌名稱:芒種生態稻花飯)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場所環境整潔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05
北京恒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稱:卷餅王鐵板小串) 存在未按規定定期維護、清洗、校驗餐飲服務設施、設備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06
北京玉堂峰商店(招牌名稱:蜜雪冰城) 存在未按要求進行食品安全培訓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供稿:餐飲服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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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華聯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新順南大街分公司 (招牌名稱:蜜雪冰城 ) 存在水池數量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不匹配、未按要求進行食品安全培訓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十三)項、第(二)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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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昕朔佳悅餐飲中心(招牌名稱:黃燜雞米飯) 存在未按要求進行食品貯存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 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03
北京晉膳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稱:羊湯館) 存在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未按規定處理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一)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04
北京語南休閑餐飲有限公司(招牌名稱:芒種生態稻花飯)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場所環境整潔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05
北京恒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稱:卷餅王鐵板小串) 存在未按規定定期維護、清洗、校驗餐飲服務設施、設備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06
北京玉堂峰商店(招牌名稱:蜜雪冰城) 存在未按要求進行食品安全培訓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供稿:餐飲服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