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2022年度消費維權十大典型案例,食品領域案例1起,如下:
案例二:超市銷售變質食品 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案情簡介】
2022年9月,消費者蔣某電話投訴稱,在晴隆縣某超市購買了一些食品,其家人在食用蜜汁鴨翅根時發現有霉點,隨后出現嘔吐、腹瀉等癥狀,后送醫治療。消費者蔣某向晴隆縣消協投訴,請求該超市承擔賠償責任。
【調解結果】
經調解,該超市賠償消費者蔣某及其家人治療、賠償等費用合計800元。
【案例評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六款規定:“禁止生產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本案中,該超市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在調處過程中,消費者主動放棄了法律規定的一千元賠償要求,只讓責任方承擔了醫療費和食品購物費等費用。但企業經營者務必要引以為戒,堅守食品安全的底線。
(案例提供:晴隆縣州消費者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