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儉節約,愛惜糧食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也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今年以來,昭通市市場監管部門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執法監管和教育引導相結合,積極勸阻食品浪費行為,依法糾正、查處了多起餐飲浪費違法行為,帶動全市形成文明用餐、浪費可恥、節約為榮的良好氛圍。現公布第二批典型案例:
一、昭通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昭陽區昭廚食府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7日,昭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職權到昭陽區昭廚食府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經查,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昭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并當場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二、昭通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昭陽區天香園小吃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0日,昭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職權對昭陽區天香園小吃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經查,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昭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并當場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三、昭通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昭陽區萬鮮樓飯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0日,昭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職權對昭陽區萬鮮樓飯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經查,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昭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并當場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四、昭通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昭陽區有鹽有味餐館省耕山水分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0日,昭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職權對昭陽區有鹽有味餐館省耕山水分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經查,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昭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并當場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五、綏江縣市場監管局查處綏江縣黃家農家樂服務有限公司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9日,綏江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職權到綏江縣黃家農家樂服務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經查,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綏江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經4月23日復查,當事人已改正違法行為,在店內醒目位置已張貼杜絕浪費的標識標語,并指定了專人引導顧客適量點餐。 六、綏江縣市場監管局查處綏江縣熊家休閑山莊餐飲服務有限公司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9日,綏江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職權到綏江縣熊家休閑山莊餐飲服務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經查,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綏江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經4月23日復查,當事人已改正違法行為,在店內醒目位置已張貼杜絕浪費的標識標語,并指定了專人引導顧客適量點餐。
一、昭通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昭陽區昭廚食府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7日,昭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職權到昭陽區昭廚食府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經查,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昭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并當場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二、昭通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昭陽區天香園小吃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0日,昭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職權對昭陽區天香園小吃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經查,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昭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并當場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三、昭通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昭陽區萬鮮樓飯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0日,昭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職權對昭陽區萬鮮樓飯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經查,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昭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并當場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四、昭通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昭陽區有鹽有味餐館省耕山水分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0日,昭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職權對昭陽區有鹽有味餐館省耕山水分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經查,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昭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并當場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五、綏江縣市場監管局查處綏江縣黃家農家樂服務有限公司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9日,綏江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職權到綏江縣黃家農家樂服務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經查,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綏江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經4月23日復查,當事人已改正違法行為,在店內醒目位置已張貼杜絕浪費的標識標語,并指定了專人引導顧客適量點餐。 六、綏江縣市場監管局查處綏江縣熊家休閑山莊餐飲服務有限公司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9日,綏江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職權到綏江縣熊家休閑山莊餐飲服務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經查,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綏江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經4月23日復查,當事人已改正違法行為,在店內醒目位置已張貼杜絕浪費的標識標語,并指定了專人引導顧客適量點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