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餐飲浪費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天津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圍繞餐飲外賣、婚宴、自助餐、單位食堂等重點環節,加大執法力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天津市反食品浪費若干規定》從嚴從速查處未主動提示提醒適量點餐,誤導、誘導過量點餐等違法行為,現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天津市西青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天津市西青區鑫玲恒快餐店未采取措施避免過度加工和過量使用原材料案
2023年3月31日,天津市西青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開展檢查時,在當事人操作區垃圾桶內發現較多可食用蔬菜葉,執法人員當場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予以改正。2023年4月14日,執法人員對該單位的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再次對其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其操作間垃圾桶內仍有較多完整的蔬菜葉等食品原材料。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天津市西青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對當事人做出罰款4000元的行政處罰。
天津市寧河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天津市寧河縣金運來燒烤店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浪費案
2023年4月11日,天津市寧河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對轄區內天津市寧河縣金運來燒烤店檢查時發現,該店在美團網絡訂餐平臺店鋪售賣的“烤玉米”只能“4份起購”,且無該菜品的小份餐可以選擇,執法人員當場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和行政處罰決定書,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并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誤導、誘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浪費的行為。4月12日,執法人員在對該店進行復查時發現,該店在網絡平臺售賣的“烤玉米”仍標注“4份起購”,且無該菜品的小份餐可以選擇。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天津市寧河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處沒收違法所得185元,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天津市和平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天津花金浦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31日,天津市和平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午餐高峰期開展日常巡查時,發現天津花金浦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未在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張貼、擺放反餐飲浪費標識標牌,客人就餐結束后剩余菜品較多,造成明顯的食品浪費。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天津市和平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現場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4月3日,和平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回查時發現,當事人店內已張貼杜絕浪費的標識標語,并指定了專人引導顧客適量點餐。
天津市寶坻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天津市寶坻區酸小七餐飲店未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6日,天津市寶坻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天津市寶坻區酸小七餐飲店進行檢查,發現該店經營場所內未張貼或擺放防止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寶坻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4月14日,執法人員對該餐飲店進行“回頭看”,當事人已完成整改,張貼了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相關標語。 天津市北辰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天津市北辰區二姐早點經營鋪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27日,天津市北辰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天津市北辰區二姐早點經營鋪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未在其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天津市反食品浪費若干規定》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天津市北辰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天津市反食品浪費若干規定》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經復查,當事人已改正違法行為。 天津市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天津市濱海新區長紅飯店未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7日,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對天津市濱海新區長紅飯店檢查中發現,當事人店內未見張貼、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或提醒。當事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的規定。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經復查,當事人已改正違法行為,在店內醒目位置張貼宣傳標語提示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 天津市東麗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天津市東麗區某美食店未在顯著位置張貼或者擺放杜絕浪費標識案 2023年4月4日,天津市東麗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轄區某美食店開展監督檢查。經查,該店未在顯著位置張貼或者擺放杜絕浪費標識,違反了《天津市反食品浪費若干規定》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天津市反食品浪費若干規定》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天津市東麗區市場監管局對其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該店當日立即整改,張貼杜絕浪費標識,并提醒消費者適量點餐。
天津市河北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天津市河北區天意養老院未張貼或擺放節約食物杜絕浪費標識案 2023年4月25日,王串場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對天意養老院進行日常檢查,執法人員發現該養老院食堂未在顯著位置張貼或擺放節約食物杜絕浪費標識,未引導就餐人員適量點餐、取餐,違反了《天津市反食品浪費若干規定》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五十一條、《天津市反食品浪費若干規定》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該養老院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5月4日,執法人員對該單位食堂的整改情況進行復查,當事人已張貼“節約食物,杜絕浪費”標識,全面完成整改。
天津市寶坻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天津市寶坻區酸小七餐飲店未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6日,天津市寶坻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天津市寶坻區酸小七餐飲店進行檢查,發現該店經營場所內未張貼或擺放防止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寶坻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4月14日,執法人員對該餐飲店進行“回頭看”,當事人已完成整改,張貼了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相關標語。 天津市北辰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天津市北辰區二姐早點經營鋪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27日,天津市北辰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天津市北辰區二姐早點經營鋪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未在其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天津市反食品浪費若干規定》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天津市北辰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天津市反食品浪費若干規定》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經復查,當事人已改正違法行為。 天津市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天津市濱海新區長紅飯店未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7日,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對天津市濱海新區長紅飯店檢查中發現,當事人店內未見張貼、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或提醒。當事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的規定。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經復查,當事人已改正違法行為,在店內醒目位置張貼宣傳標語提示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 天津市東麗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天津市東麗區某美食店未在顯著位置張貼或者擺放杜絕浪費標識案 2023年4月4日,天津市東麗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轄區某美食店開展監督檢查。經查,該店未在顯著位置張貼或者擺放杜絕浪費標識,違反了《天津市反食品浪費若干規定》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天津市反食品浪費若干規定》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天津市東麗區市場監管局對其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該店當日立即整改,張貼杜絕浪費標識,并提醒消費者適量點餐。
天津市河北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天津市河北區天意養老院未張貼或擺放節約食物杜絕浪費標識案 2023年4月25日,王串場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對天意養老院進行日常檢查,執法人員發現該養老院食堂未在顯著位置張貼或擺放節約食物杜絕浪費標識,未引導就餐人員適量點餐、取餐,違反了《天津市反食品浪費若干規定》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五十一條、《天津市反食品浪費若干規定》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該養老院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5月4日,執法人員對該單位食堂的整改情況進行復查,當事人已張貼“節約食物,杜絕浪費”標識,全面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