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陽市市場監管局在對洛陽市食品銷售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及“四化”建設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兩家大型商超存在未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未按要求開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等違法行為,市局依法對兩家企業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并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
為推動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落細,市局先后印發《洛陽市食品銷售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辦法(試行)》、《洛陽市食品銷售領域主體責任“四化”建設工作方案》,并配套制定《“四化”建設指導手冊》,對全市食品銷售單位的主體責任落實提出了明確要求。
下一步,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強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強化宣傳引導,希望廣大食品經營者引以為戒,推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