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強化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不斷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近日,石家莊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石家莊市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實施辦法》。
《辦法》嚴格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四個最嚴”要求,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通過細化考核內容、優化考核程序、調整評價要求、強化考核結果運用,進一步提升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的規范性和科學性。
《辦法》分為六章、十七條,明確了工作原則、考核對象,對考核內容、考核程序、考核評分、結果運用等進行了規定。《辦法》規定,考核結果分為A、B、C、D四個等級,得分排在前7名的為A級,得分排在第8名及以后且無降級、否決情況的為B級。考核結果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通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高新區管委會,將作為各縣級政府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作為干部獎懲和使用、調整的重要參考。
供 稿 | 食品安全協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