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通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持續開展餐飲食品安全大檢查工作,對通州區15家餐飲門店進行了依法查處,查處情況通報如下:
1.北京迪麗韶斯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稱:酥園)
存在后廚環境不潔的情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整改、給予警告。
2.北京馬克白來餐飲服務有限公司(招牌名稱:蘭州老馬拉面)
存在后廚環境不潔的情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整改、給予警告。
3.北京中裕恒運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招牌名稱:芭比鮮肉包)
存在食品經營場所無防蠅設施的情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整改、給予警告。
4.北京鑫貝多商貿中心(招牌名稱:山西刀削面)
存在未按責任制要求落實食品安全責任的情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整改、給予警告。
5.北京茶軒閣茶莊(招牌名稱:牛肉板面牛雜面)
存在從業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情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責令整改、給予警告。
6.北京市通州區萬家福副食商店(招牌名稱:山西刀削面驢肉火燒)
存在從業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情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責令整改、給予警告。
7.京熬(北京)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稱:花樣燒烤)
存在食品處理區衛生不潔的情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整改、給予警告。
8.北京楚江仁和餐飲有限公司(招牌名稱:川湘家常菜;餡做餡嘗)
存在經營場所環境臟亂的情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整改、給予警告;存在從業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情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責令整改、給予警告,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9.北京市沙倩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稱:大個餃子)
存在經營場所環境臟亂的情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整改、給予警告,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10.北京市洪福嘉琳食品店(招牌名稱:山西刀削面)
存在經營場所環境臟亂的情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整改、給予警告。
11.北京市通州區西集胡小東停車場(招牌名稱:馬蘭拉面館)
存在設備布局、工藝流程不合理的情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整改、給予警告。
12.北京漷美軒超市(招牌名稱:薈友居手搟面)
存在經營場所環境臟亂的情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整改、給予警告。
13.北京霏雨軒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招牌名稱:霏雨軒)
存在經營場所環境臟亂的情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整改、給予警告。
14.北京百信華商商貿有限公司(招牌名稱:百信華商)
存在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或者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出廠檢驗記錄和銷售記錄制度的情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責令整改,給予警告;存在銷售過期食品的情形,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九)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罰款18500元;沒收違法所得54.5元;沒收非法財物。
15.北京嘉利家園賓館(招牌名稱:嘉利家園賓館)
存在未進行日管控的情形,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整改、給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