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搞活動
無非是為了提升人氣
增加銷量
但如果因此導致浪費
那就本末倒置了
……
近日,宜賓市敘州區市場監管局接到群眾舉報稱,某餐飲店為吸引客流,推出“挑戰大胃王”競賽活動,該餐飲店在網絡上宣稱“限4個名額,歡迎挑戰”。隨后,宜賓市敘州區市場監管局對此事展開調查。
該“大胃王”挑戰比賽的規則是:要求參與者在規定時間內食用108個抄手,按食用速度獲得相應的獎勵,參賽者無需付款。同時該店負責人通過拍攝視頻上傳至短視頻平臺,獲取流量與關注。
從餐飲店工作人員了解到,108個抄手大概是一斤三兩,沒有被參賽者吃完的抄手會被店家直接倒掉。該商戶存在食品浪費的違法行為,涉嫌違反了《反食品浪費法》相關規定,敘州區市場監管局對其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不得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
拒不改正將被處罰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商家,嚴格遵守《反食品浪費法》的相關規定,不得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違反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市場監管部門同時提醒消費者:“大胃王”類似相關比賽不僅會造成食品浪費,還嚴重影響身體健康。消費者對于此類活動要謹慎鑒別,理性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