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化支付時代,讓廣大消費者減少了零錢結算的煩惱,卻也給一些不法商家提供了可乘之機。有些商家在消費者結賬時“反向抹零”,不但沒有“四舍”,反倒選擇“五入”,讓消費者“堵心”。
近日,漳州市市場監管局漳州開發區分局接群眾舉報稱:其在某超市購買水果撈時消費了22.68元,結賬時卻支付了22.70元,超市多收取了0.02元,侵犯其合法權益。接到投訴后,執法人員立即趕到該超市進行核查,通過現場抽查部分水果類商品標簽,檢查收銀系統中的銷售明細,發現該超市確實存在“反向抹零”行為。執法人員現場責令商家立即整改,規范電子秤及收銀系統精確值,并及時退還多收取消費者的費用。同時,執法人員對該超市的行為依法進行立案查處,對該超市處以罰款3500元。這也是漳州市首例嚴厲查處“反向抹零”的案件。
“反向抹零”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屬于“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價格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在付款時要注意應收款與實收款是否一致,消費過程中如遭遇不公正待遇時,建議保留好相關票據及付款憑證,主動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維護合法權益。同時也提醒廣大經營者,“反向抹零”屬違法行為,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標明的費用。如果存在價格違法行為,經營者要向消費者退還多收取的價款或被沒收違法所得,還可能面臨監管部門的罰款。如果情節嚴重的話,會被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供稿丨漳州開發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