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菜市場燈光下水靈新鮮的蔬菜
買回家卻發現有“色差”
看著色澤亮麗、讓人食欲大振的鮮肉
離開菜市場燈光卻變了樣……
你可能被有美顏功能的燈誤導了
這種燈行業內叫“生鮮燈”。“生鮮燈”照射下的鮮肉、海鮮等生鮮食品格外新鮮紅潤。
新規出臺,該“關燈”啦
近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布《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對這類“生鮮燈”誤導消費者問題作出明確回應: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
新規將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展開說說新規
《辦法》將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監管部門表示:新辦法施行前設置了五個月的過渡期,這既是給規范市場行為的過渡期,也是為完善監督管理提供的準備期。
針對群眾反映“生鮮燈”誤導消費者問題,《辦法》增加了對銷售場所照明等設施的設置和使用要求。
《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違反上述條款將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如拒不改正,將被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如何宣貫新規?
集美區局 全面排查農貿市場、超市的生鮮燈配備情況,摸清底數。 執法人員針對使用生鮮燈的商戶進行普法宣傳,告知經營者自今年12月1日起使用“生鮮燈”屬于違法行為,勸導商戶自覺更換普通照明燈,逐步摒棄這種商品“美顏神器”。 同安區局 印發宣傳材料,并深入轄區農貿市場、生鮮超市等重點場所開展普法宣傳。 在城西市場一肉攤,執法人員發現攤主使用了生鮮燈,執法人員當場發放宣傳材料,向經營者普及新規定,要求其開展自查自糾。 再次提醒經營者 要牢記誠信經營的理念,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提醒消費者 應該增強食品安全意識,不要被“生鮮燈”照射下的外觀所迷惑,選擇放心的食品,共同營造安全健康的食品環境。 來源:市局食品流通處 集美區局 同安區局
集美區局 全面排查農貿市場、超市的生鮮燈配備情況,摸清底數。 執法人員針對使用生鮮燈的商戶進行普法宣傳,告知經營者自今年12月1日起使用“生鮮燈”屬于違法行為,勸導商戶自覺更換普通照明燈,逐步摒棄這種商品“美顏神器”。 同安區局 印發宣傳材料,并深入轄區農貿市場、生鮮超市等重點場所開展普法宣傳。 在城西市場一肉攤,執法人員發現攤主使用了生鮮燈,執法人員當場發放宣傳材料,向經營者普及新規定,要求其開展自查自糾。 再次提醒經營者 要牢記誠信經營的理念,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提醒消費者 應該增強食品安全意識,不要被“生鮮燈”照射下的外觀所迷惑,選擇放心的食品,共同營造安全健康的食品環境。 來源:市局食品流通處 集美區局 同安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