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恢復和擴大消費的措施》的通知,要求深入實施擴大內需戰略,充分發揮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不斷增強高質量發展的持久動力,把恢復和擴大消費擺在優先位置,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
今年以來,無錫市市場監管部門立足職能,持續開展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在人民群眾“衣食住行用”等領域,全鏈條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改善消費條件,增強消費信心,釋放消費潛力,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高品質生活的需要,集中力量查辦了一批侵害消費者權益、危及群眾利益的違法行為,現公布第二批“鐵拳”行動典型案例。食品領域案例如下:
案例三:
宜興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宜興市宜城街道某餐飲店利用不公平手段強制交易案 2023年1月13日,根據投訴舉報,宜興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宜興市宜城街道某餐飲店進行了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在“美團”外賣平臺上銷售商品時以限定方式迫使交易方接受商品的行為,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江蘇省價格條例》第十三條第(二)項的規定。經查,當事人從2020年3月1日開始至被查獲案發,當事人在美團外賣平臺網店收取餐盒費(結算時“打包費”)的同時,強制消費者選擇“必選產品”中的商品并支付打包材料費用,否則無法完成交易。該行為違反了《江蘇省價格條例》第十三條第(二)項“的規定。宜興局根據《江蘇省價格條例》第五十七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分別作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87850.5元、罰款187850.5元,合計罰沒款375701元的行政處罰。 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商家對打包費的定價要貼合成本,以及給予消費者自主選擇的權利,而不能采取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強制方式。市場監管部門加大巡查力度,加強輿論宣傳,暢通投訴渠道,有效遏制消費領域變相強制消費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通過此案的查辦,進一步規范商家外賣行為,促進公平交易,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案例九:
無錫市濱湖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濱湖區李某龍蝦館虛假宣傳案 2023年3月18日,濱湖區市場監管局接舉報反映當事人在抖音平臺上銷售的99元4斤龍蝦套餐,實際份量與宣傳不符。經查,當事人于2023年3月11日在抖音APP店鋪”李某龍蝦(榮巷店)“設置了”李某龍蝦99元4斤(3-6錢)“的套餐活動,在加工制售過程中僅提供約3斤龍蝦,案發后,當事人立即更改了抖音APP內的相關套餐內容,對已銷售的套餐,采取退款、按標稱份量制作菜品等措施予以整改。現查明,上述套餐共銷售290單,核消109單,退款181單。已核消的109單中,86單為案發前銷售,23單為案發后按標稱份量制作銷售。 當事人對商品作虛假宣傳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第(六)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2023年6月27日,濱湖區市場監管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正值盛夏,小龍蝦成為不少人夜宵的不二選擇,近期龍蝦缺斤少兩的現象也引起廣泛關注。根據江蘇省消保委調查發現,外賣平臺等網絡平臺銷售的龍蝦標稱重量與實際稱重差距較大,龍蝦缺斤少兩問題普遍存在。通過該案查處,警示平臺商家應全面真實標注龍蝦商品的關鍵信息,拒絕虛假營銷,確保消費者拿到分量足夠、貨真價實的商品。
案例三:
宜興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宜興市宜城街道某餐飲店利用不公平手段強制交易案 2023年1月13日,根據投訴舉報,宜興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宜興市宜城街道某餐飲店進行了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在“美團”外賣平臺上銷售商品時以限定方式迫使交易方接受商品的行為,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江蘇省價格條例》第十三條第(二)項的規定。經查,當事人從2020年3月1日開始至被查獲案發,當事人在美團外賣平臺網店收取餐盒費(結算時“打包費”)的同時,強制消費者選擇“必選產品”中的商品并支付打包材料費用,否則無法完成交易。該行為違反了《江蘇省價格條例》第十三條第(二)項“的規定。宜興局根據《江蘇省價格條例》第五十七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分別作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87850.5元、罰款187850.5元,合計罰沒款375701元的行政處罰。 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商家對打包費的定價要貼合成本,以及給予消費者自主選擇的權利,而不能采取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強制方式。市場監管部門加大巡查力度,加強輿論宣傳,暢通投訴渠道,有效遏制消費領域變相強制消費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通過此案的查辦,進一步規范商家外賣行為,促進公平交易,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案例九:
無錫市濱湖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濱湖區李某龍蝦館虛假宣傳案 2023年3月18日,濱湖區市場監管局接舉報反映當事人在抖音平臺上銷售的99元4斤龍蝦套餐,實際份量與宣傳不符。經查,當事人于2023年3月11日在抖音APP店鋪”李某龍蝦(榮巷店)“設置了”李某龍蝦99元4斤(3-6錢)“的套餐活動,在加工制售過程中僅提供約3斤龍蝦,案發后,當事人立即更改了抖音APP內的相關套餐內容,對已銷售的套餐,采取退款、按標稱份量制作菜品等措施予以整改。現查明,上述套餐共銷售290單,核消109單,退款181單。已核消的109單中,86單為案發前銷售,23單為案發后按標稱份量制作銷售。 當事人對商品作虛假宣傳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第(六)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2023年6月27日,濱湖區市場監管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正值盛夏,小龍蝦成為不少人夜宵的不二選擇,近期龍蝦缺斤少兩的現象也引起廣泛關注。根據江蘇省消保委調查發現,外賣平臺等網絡平臺銷售的龍蝦標稱重量與實際稱重差距較大,龍蝦缺斤少兩問題普遍存在。通過該案查處,警示平臺商家應全面真實標注龍蝦商品的關鍵信息,拒絕虛假營銷,確保消費者拿到分量足夠、貨真價實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