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0日-7月24日,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持續開展餐飲食品安全大檢查工作,對海淀區 13 家餐飲門店進行了依法查處,查處情況通報如下:
1、北京市金緣鑫飯館 (招牌名稱:喜家) 存在用于加工制作的工具、設備、容器未定位存放,未貼有區分標識或者能夠明顯區分的問題,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第(一)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 2、北京文德啟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稱:楊國福麻辣燙) 存在加工、制作食品生熟未分開,食品工具用具未專用的問題,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 3、北京雙得利餃子館 (招牌名稱:黃燜雞米飯) 存在后廚環境不衛生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4、北京明利望旺餐飲中心 (招牌名稱:農家大灶臺) 存在網絡超范圍經營的問題,違反了《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立案查處。 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5、北京蟻巢商貿有限公司 (招牌名稱:咔咔姆芝士牛肉卷) 存在后廚環境不衛生、未按要求穿戴工作衣帽和口罩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八)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6、北京芳筵云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稱:星選閃電) 存在后廚操作間垃圾桶未加蓋蓋子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7、北京真心小廚餐飲有限公司 (招牌名稱:真心小廚) 存在未按要求進行食品貯存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8、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阿健泡菜魚火鍋 (招牌名稱:無) 存在未主動提示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9、北京巴蜀印象餐飲有限公司 (招牌名稱:巴蜀印象) 存在后廚環境不衛生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10、北京美閑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稱:美閑美食城) 存在后廚環境不衛生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11、北京慶余年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稱:美閑美食城) 存在后廚環境不衛生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12、獵湘(北京)餐飲有限公司 (招牌名稱:湘圣) 存在水池混用、后廚環境不衛生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3、北京瀚海陽光物業經營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招牌名稱:無) 存在超范圍經營的問題,違反了《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來源:餐飲科
1、北京市金緣鑫飯館 (招牌名稱:喜家) 存在用于加工制作的工具、設備、容器未定位存放,未貼有區分標識或者能夠明顯區分的問題,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第(一)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 2、北京文德啟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稱:楊國福麻辣燙) 存在加工、制作食品生熟未分開,食品工具用具未專用的問題,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 3、北京雙得利餃子館 (招牌名稱:黃燜雞米飯) 存在后廚環境不衛生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4、北京明利望旺餐飲中心 (招牌名稱:農家大灶臺) 存在網絡超范圍經營的問題,違反了《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立案查處。 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5、北京蟻巢商貿有限公司 (招牌名稱:咔咔姆芝士牛肉卷) 存在后廚環境不衛生、未按要求穿戴工作衣帽和口罩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八)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6、北京芳筵云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稱:星選閃電) 存在后廚操作間垃圾桶未加蓋蓋子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7、北京真心小廚餐飲有限公司 (招牌名稱:真心小廚) 存在未按要求進行食品貯存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8、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阿健泡菜魚火鍋 (招牌名稱:無) 存在未主動提示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9、北京巴蜀印象餐飲有限公司 (招牌名稱:巴蜀印象) 存在后廚環境不衛生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10、北京美閑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稱:美閑美食城) 存在后廚環境不衛生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11、北京慶余年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稱:美閑美食城) 存在后廚環境不衛生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12、獵湘(北京)餐飲有限公司 (招牌名稱:湘圣) 存在水池混用、后廚環境不衛生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3、北京瀚海陽光物業經營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招牌名稱:無) 存在超范圍經營的問題,違反了《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來源:餐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