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南通市疫情防控期間基本民生商品及防疫物資市場價格基本穩定,市場監管部門嚴厲打擊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廣大群眾合法權益。現公開曝光疫情防控期間價格違法行為典型案例(第三批)。希望全市經營者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切實加強價格自律,全力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案例一
南通好潤多超市海安慧源加盟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案 2022年4月10日,海安市市場監管局接舉報對南通好潤多超市海安慧源加盟店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銷售的“紅燈籠靚靚金湯酸菜魚調料”,標簽價格10.8元/袋,實際銷售11.8元/袋。 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的違法行為。海安市市場監管局已對其立案調查,將依法作出處理。 案例二
通州區王某哄抬蔬菜價格案 2022年4月11日,通州區市場監管局接舉報對劉橋鎮新聯菜市場某蔬菜經營攤位(經營者王某)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大幅抬高土豆價格,進銷差價率達到160%,高于市場同期同類商品價格,超過其前期同類商品的進銷差價率。 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規定,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通州區市場監管局已對其立案調查,將依法處理。 案例三
通州區袁洪于水果店將國產水果冒充進口水果且未明碼標價出售案 2022年4月9日,通州區市場監管局對平潮鎮袁洪于水果店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銷售的蘋果上,貼有標注“USA”等英文字樣的標簽。經查,上述蘋果實為國產,標簽為當事人自行加貼,當事人利用英文標識標簽將國產蘋果冒充進口蘋果對外銷售,且未對外公示價格。 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的規定,構成未明碼標價和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通州區市場監管局已對其立案調查,將依法作出處理。
南通好潤多超市海安慧源加盟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案 2022年4月10日,海安市市場監管局接舉報對南通好潤多超市海安慧源加盟店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銷售的“紅燈籠靚靚金湯酸菜魚調料”,標簽價格10.8元/袋,實際銷售11.8元/袋。 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的違法行為。海安市市場監管局已對其立案調查,將依法作出處理。 案例二
通州區王某哄抬蔬菜價格案 2022年4月11日,通州區市場監管局接舉報對劉橋鎮新聯菜市場某蔬菜經營攤位(經營者王某)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大幅抬高土豆價格,進銷差價率達到160%,高于市場同期同類商品價格,超過其前期同類商品的進銷差價率。 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規定,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通州區市場監管局已對其立案調查,將依法處理。 案例三
通州區袁洪于水果店將國產水果冒充進口水果且未明碼標價出售案 2022年4月9日,通州區市場監管局對平潮鎮袁洪于水果店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銷售的蘋果上,貼有標注“USA”等英文字樣的標簽。經查,上述蘋果實為國產,標簽為當事人自行加貼,當事人利用英文標識標簽將國產蘋果冒充進口蘋果對外銷售,且未對外公示價格。 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的規定,構成未明碼標價和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通州區市場監管局已對其立案調查,將依法作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