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 2022年5月31日,臺灣衛福部食藥署發布衛授食字第1111300102號公告,預告修正「健康食品應加標示事項」草案。其修正要點如下:
一、法源依據。(修正規定第一點)
二、健康食品應標示保健功效或品管指標之成分及其含量。(修正規定第二點)
三、健康食品保健功效敘述之標示規定。(修正規定第三點)
四、健康食品之注意事項標示規定。(修正規定第四點)
五、健康食品含外加精致糖之警語標示規定。(修正規定第五點)
六、健康食品含魚油原料之警語標示規定。(修正規定第六點)
七、健康食品含紅麴原料之警語標示規定。(修正規定第七點)
八、健康食品之注意事項及警語標示格式規定。(修正規定第八點)
九、國產產品及輸入產品之緩沖規定。(修正規定第九點)
健康食品應加標示事項修正草案_對照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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