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質量安全監管,守護市場安全底線,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堅定不移落實“四個最嚴”,堅決打擊市場監管領域各類違法行為,對違法行為堅持“零容忍”,做到露頭就打、重拳出擊,依法從嚴從快從重查處違法案件。現公布一批典型案例,食品領域案例如下:
案例三:
王紅濤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從事食品生產活動且生產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案 2022年1月5日,市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進行檢查,查明王紅濤在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情況下分裝調味牛肉,且分裝的調味牛肉外包裝標簽標注廠名、廠址等內容與事實不符。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和第七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沒收違法所得726元,沒收調味牛肉11袋、邊角料120kg、紙箱291個、塑料包裝袋86.85kg、真空包裝機1臺、臺秤1個、打碼機1個,罰款20000元。 案例四:
威海市環翠區水波煙酒商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案 2022年1月13日,市市場監管局接到關于威海市環翠區水波煙酒商店涉嫌銷售假劣產品的案件移送函,經查明,當事人經營的白酒產品侵犯了江蘇洋河酒廠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沒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2瓶,罰款5360元。
威海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如發現市場監管領域違法行為,請撥打12345(12315)投訴舉報。
案例三:
王紅濤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從事食品生產活動且生產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案 2022年1月5日,市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進行檢查,查明王紅濤在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情況下分裝調味牛肉,且分裝的調味牛肉外包裝標簽標注廠名、廠址等內容與事實不符。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和第七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沒收違法所得726元,沒收調味牛肉11袋、邊角料120kg、紙箱291個、塑料包裝袋86.85kg、真空包裝機1臺、臺秤1個、打碼機1個,罰款20000元。 案例四:
威海市環翠區水波煙酒商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案 2022年1月13日,市市場監管局接到關于威海市環翠區水波煙酒商店涉嫌銷售假劣產品的案件移送函,經查明,當事人經營的白酒產品侵犯了江蘇洋河酒廠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沒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2瓶,罰款5360元。
威海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如發現市場監管領域違法行為,請撥打12345(12315)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