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6日-7月28日,北京市通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持續開展餐飲食品安全大檢查工作,對通州區11家餐飲門店進行了依法查處,查處情況通報如下:
1、北京博誠盈鑫食品有限公司(招牌名稱:大稿龍蝦 海鮮 燒烤)
存在食品加工操作間環境臟亂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整改、給予警告。
2、北京五月春風餐飲服務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稱:早點包子鋪)
存在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未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并保存相關憑證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責令整改、給予警告。
3、北京魏龍餐飲服務有限公司(招牌名稱:晉老西面館)
存在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未取得健康證即上崗工作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責令整改、給予警告。
4、北京必勝客比薩餅有限公司(招牌名稱:必勝客(梨園南街店))
存在后廚臟亂差、垃圾桶未加蓋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整改、給予警告。存在同一庫房貯存不用類別的食品和非食品,未分設區域,無明顯標識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六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整改、給予警告,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5、北京必勝客比薩餅有限公司(招牌名稱:必勝客(喬莊店))
存在廚房未及時清洗餐具、食品原料堆放不整潔,垃圾桶未加蓋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整改、給予警告,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6、北京佰銳奧豐商貿有限公司第十七分公司(招牌名稱:西域美食 馬氏拉面)
存在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責令整改、給予警告。
7、北京佰銳奧豐商貿有限公司第十九分公司(招牌名稱:山西面食)
存在未按規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整改、給予警告。
8、北京壹滴水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稱:衢州鴨頭/脆皮淀粉腸)
存在經營場所環境衛生不整潔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整改、給予警告,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9、北京天晴鑫商貿有限公司(招牌名稱:河南燴面)
存在經營場所環境衛生不整潔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整改、給予警告。
10、北京市通州區于家務永聚德飯店(招牌名稱:永聚德飯店)
存在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責令整改、給予警告。
11、碳照哥(北京)餐飲有限公司(招牌名稱:見味花甲)
存在經營場所環境衛生不整潔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整改、給予警告,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