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市場監管局公布2022年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第五批典型案例6個典型案例被曝光,其中,食品領域案例2起,如下:
案例一
沂南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沂南縣佐愛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經營含有非法添加的物質的保健食品案 2022年6月,沂南縣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了沂南縣佐愛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經營含有非法添加物質的保健食品的違法行為,因當事人行為涉嫌構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 2022年2月28日,根據群眾舉報,沂南縣市場監管局對沂南縣佐愛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進行了執法檢查。經查,該公司銷售的“瑪卡片、極品虎王、蟲草鹿鞭王”均為假冒保健食品批準文號的保健食品,當事人未能提供上述產品的合法來源及產品合格證明文件。經檢驗,上述產品均被檢出“西地那非”。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當事人的行為涉嫌刑事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第三條的規定,沂南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公安機關已于2022年6月17日立案調查。 監管提示 西地那非為口服抗陽痿藥,作為處方藥必須在醫生指導下使用。目前我國注冊的保健食品“抗疲勞”和“緩解體力疲勞”,主要針對體力負荷引起的身體疲勞,與壯陽和性保健無關。一些不法商販在食品或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中添加西地那非,實際上可能產生頭痛、消化不良、視覺異常、血壓疊加下降等副作用,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造成嚴重威脅。對此類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查處,加大打擊力度,有助于維護食品安全,規范保健食品市場秩序,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安全。 案例二
臨沂高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查處臨沂高新區八愉川味麻辣燙店經營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案 2022年4月21日,臨沂高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查處了臨沂高新區八愉川味麻辣燙店經營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的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罰款13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0年11月9日,執法人員對臨沂高新區八愉川味麻辣燙店經營使用的火鍋底料進行監督抽檢,經檢測,罌粟堿、那可丁項目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經查,當事人主要從事旋轉小火鍋經營,店內有八愉麻辣火鍋底料和被抽檢麻辣燙底料共計30kg,購進時未查驗供貨者資質證件和麻辣燙底料合格證明,該麻辣燙底料已被添加到火鍋底料中使用。執法人員將《檢驗報告》送達后,當事人當月停止店鋪經營。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綜合考慮當事人違法事實、情節、危害程度等因素,臨沂高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監管提示 長期食用非法添加罌粟產品的食品可能對神經系統、消化系統、內分泌系統造成損害,并具有潛在的吸食毒品的風險,容易上癮依賴。對于非法添加罌粟的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以零容忍的態度嚴厲打擊,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群眾生命健康安全。
沂南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沂南縣佐愛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經營含有非法添加的物質的保健食品案 2022年6月,沂南縣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了沂南縣佐愛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經營含有非法添加物質的保健食品的違法行為,因當事人行為涉嫌構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 2022年2月28日,根據群眾舉報,沂南縣市場監管局對沂南縣佐愛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進行了執法檢查。經查,該公司銷售的“瑪卡片、極品虎王、蟲草鹿鞭王”均為假冒保健食品批準文號的保健食品,當事人未能提供上述產品的合法來源及產品合格證明文件。經檢驗,上述產品均被檢出“西地那非”。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當事人的行為涉嫌刑事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第三條的規定,沂南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公安機關已于2022年6月17日立案調查。 監管提示 西地那非為口服抗陽痿藥,作為處方藥必須在醫生指導下使用。目前我國注冊的保健食品“抗疲勞”和“緩解體力疲勞”,主要針對體力負荷引起的身體疲勞,與壯陽和性保健無關。一些不法商販在食品或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中添加西地那非,實際上可能產生頭痛、消化不良、視覺異常、血壓疊加下降等副作用,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造成嚴重威脅。對此類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查處,加大打擊力度,有助于維護食品安全,規范保健食品市場秩序,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安全。 案例二
臨沂高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查處臨沂高新區八愉川味麻辣燙店經營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案 2022年4月21日,臨沂高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查處了臨沂高新區八愉川味麻辣燙店經營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的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罰款13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0年11月9日,執法人員對臨沂高新區八愉川味麻辣燙店經營使用的火鍋底料進行監督抽檢,經檢測,罌粟堿、那可丁項目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經查,當事人主要從事旋轉小火鍋經營,店內有八愉麻辣火鍋底料和被抽檢麻辣燙底料共計30kg,購進時未查驗供貨者資質證件和麻辣燙底料合格證明,該麻辣燙底料已被添加到火鍋底料中使用。執法人員將《檢驗報告》送達后,當事人當月停止店鋪經營。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綜合考慮當事人違法事實、情節、危害程度等因素,臨沂高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監管提示 長期食用非法添加罌粟產品的食品可能對神經系統、消化系統、內分泌系統造成損害,并具有潛在的吸食毒品的風險,容易上癮依賴。對于非法添加罌粟的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以零容忍的態度嚴厲打擊,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群眾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