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瀘州市市場監管局印發《關于加強連鎖食品銷售企業食品安全監管的通知》,落實五大方面21項舉措督促連鎖食品銷售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一、要求連鎖食品銷售企業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一是加強食品安全制度建設。
要求連鎖食品銷售企業總部在食品安全機構管理、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培訓考核、進貨查驗、索證索票、供貨商管理等方面,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開展跟蹤評價;要依法依規配備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制度,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二是實施食品安全狀況自查報告。
要求連鎖食品銷售企業(含總部及其分支,下同)要逐級開展食品安全狀況自查,采取措施整改問題隱患。
三是加強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建設和運行體系管理。
連鎖食品銷售企業總部依法對食品安全負總責,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全面負責食品安全工作,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建立全覆蓋的食品安全責任體系,壓實各層級、各崗位責任。
四是加強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培訓考核。
嚴格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要求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制定實施年度食品安全培訓計劃,提高企業員工保障食品安全的技能水平。
五是加大硬件投入。
鼓勵連鎖食品銷售企業結合食品安全管理和自查等情況,升級完善相關設施設備,采取溫度濕度控制、防蠅防鼠防蟲、照明通風排氣等措施,有條件的要安裝遠程信息化監控設備,借助現代化手段提高保障食品安全的能力水平。
二、實施最嚴格的全過程監管
一是嚴格食品經營許可管理。
要求連鎖食品銷售企業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不得超范圍經營。
二是嚴格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記錄制度。
嚴格審查供貨商資質,嚴把供貨食品質量關口,如實記錄供貨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和生產日期等內容。
三是嚴格銷售過程監管。
對于現場制售、提供餐飲服務以及銷售散裝食品、特殊食品、冷藏冷凍食品、臨近保質期食品等明確細化管理措施。
四是嚴格網絡食品經營管理。
連鎖食品銷售企業通過第三方平臺或者自建網站網上銷售食品時,要嚴格依法取得許可備案,如實提供相關備案材料,在網站首頁或經營活動主頁顯著位置公示食品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照,定期開展網上巡查,強化入網食品質量管理,及時處置消費者投訴。
五是嚴格場地布局和環境衛生管理。
明確食品銷售區和非食品銷售區,以及待加工區、半成品區、生食區、熟食區等功能分區,避免食品交叉污染,加強環境衛生管理。
六是嚴格運輸、貯存、裝卸等環節管理。
對于運輸、貯存、裝卸等環節等明確細化管理措施。
七是鼓勵開展信息化追溯。
鼓勵企業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進貨查驗、出廠檢驗、食品銷售等信息,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體系。
八是加強食品召回和處置管理。
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做好不安全食品召回和處置管理。
三、全面實施監督檢查
一是全面排查風險隱患。
各區縣市場監管部門要重點排查連鎖食品銷售企業食品安全問題隱患,督促企業整改落實,對發現的違法行為要依法調查處理,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部門。
二是實施體系檢查和“清單”式管理。
各區縣市場監管部門要組織對連鎖食品銷售企業開展體系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反饋被檢查單位,同時交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實施“清單”式管理,一一督促整改到位,形成監管閉環。
三是依法公開監督檢查信息。
嚴格依法公開監督檢查信息,加強社會監督,引導科學理性消費。
四、依法嚴查重處違法行為
一是嚴厲查處違法行為。
嚴格落實“處罰到人”要求,對故意違法、違法性質惡劣、造成嚴重后果的,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規定,既要處罰企業,還要處罰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人和其他責任人員。
二是實施有獎舉報。
按照相關政策法規,給予舉報人獎勵。嚴格保守舉報人信息,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
五、加快提升綜合治理能力水平
一是開展責任約談。
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連鎖食品銷售企業組織開展責任約談,重點約談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直接責任人。
二是加大宣傳引導力度。
大力宣傳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引導企業合法經營、誠實營商。
三是提升應急管理水平。
要求連鎖食品銷售企業制定本企業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預案,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和員工培訓,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加強應急處突能力建設。
信息來源:食品經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