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個“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即將到來,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推動消費者權益保護共建共治,圍繞“提振消費信心”消費維權年主題,椒江區市場監管局聯合椒江區消保委聯合公布2022年椒江區消費維權十大典型案例,進一步提高廣大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引導生產者、經營者依法誠信經營,營造放心消費環境。食品領域案例1起,如下:
案例六
警惕保健食品中的“靈丹妙藥” 案情簡介 2022年3月,虞先生在某成人用品店花費850元購買了3盒保健食品,服用后身體出現不適,遂向區市場監管局投訴,認為商家銷售有毒有害的食品要求賠償損失。接件后,工作人員對被投訴人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現場發現三款保健食品無法提供供貨商營業執照及進貨票據。經調解,投訴雙方達成協議,被投訴人對投訴人進行賠償共計5000元。同時,執法人員將三款保健食品送去食品檢驗檢測中心檢驗,發現均添加西地那非。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質名單(第一批)》(食藥監辦保化[2012]33號),西地那非被列為保健品中的非法添加物,系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當事人的行為涉嫌犯罪。因此,該案已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案例評析: 西地那非、他達拉非等是治療男性勃起功能障礙等病癥的處方藥,必須在醫生指導下使用,不當服用可能會傷害消化系統、血液和淋巴系統、神經系統等,對服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威脅。根據《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定,當事人的行為涉嫌犯罪。 廣大商家在致富路上必須遵守道德和法律底線,明知食品摻有有毒、有害物質仍進行銷售的,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廣大消費者要樹立正確的保健品、藥品消費意識,警惕虛假宣傳陷阱,身體若有不適,應及時到正規醫院就診,保健品不是藥品,功能效果有限,切莫貪圖小便宜,購買“三無”產品。在購買產品時要認真查驗產品信息,仔細核實產品批號、說明書等安全標識,謹防買到假冒偽劣商品。 供稿:消保分局
警惕保健食品中的“靈丹妙藥” 案情簡介 2022年3月,虞先生在某成人用品店花費850元購買了3盒保健食品,服用后身體出現不適,遂向區市場監管局投訴,認為商家銷售有毒有害的食品要求賠償損失。接件后,工作人員對被投訴人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現場發現三款保健食品無法提供供貨商營業執照及進貨票據。經調解,投訴雙方達成協議,被投訴人對投訴人進行賠償共計5000元。同時,執法人員將三款保健食品送去食品檢驗檢測中心檢驗,發現均添加西地那非。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質名單(第一批)》(食藥監辦保化[2012]33號),西地那非被列為保健品中的非法添加物,系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當事人的行為涉嫌犯罪。因此,該案已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案例評析: 西地那非、他達拉非等是治療男性勃起功能障礙等病癥的處方藥,必須在醫生指導下使用,不當服用可能會傷害消化系統、血液和淋巴系統、神經系統等,對服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威脅。根據《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定,當事人的行為涉嫌犯罪。 廣大商家在致富路上必須遵守道德和法律底線,明知食品摻有有毒、有害物質仍進行銷售的,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廣大消費者要樹立正確的保健品、藥品消費意識,警惕虛假宣傳陷阱,身體若有不適,應及時到正規醫院就診,保健品不是藥品,功能效果有限,切莫貪圖小便宜,購買“三無”產品。在購買產品時要認真查驗產品信息,仔細核實產品批號、說明書等安全標識,謹防買到假冒偽劣商品。 供稿:消保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