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扎實做好第六批全國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申報工作,日前,宣城市食安辦發出通知對全市學習貫徹《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細則(2023年版)》提出四項具體工作要求。
一、提前謀劃,全面對標對表。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對我市全行政區域和全監管領域食品安全總體狀況的綜合評價。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務必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提前謀劃,認真學習《細則》,按照5項一級指標、30項二級指標、70項三級指標,全面對標對表,積極組織實施。要查找問題不足,緊盯短板弱項,強化工作舉措,明確工作計劃,逐一補齊提升。
二、積極履責,守牢安全底線。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重在守牢安全底線。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要積極履職,切實加強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有效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積極應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確保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不發生農藥獸藥殘留超標、非法添加、校園食品安全等事件,不發生因食品安全問題被上級部門約談的情形。
三、聚力創新,強化示范引領。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重在創新工作舉措。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要聚焦“示范引領”指標,做實“智慧監管”和“信用監管”,要結合工作職責和實際,緊緊圍繞食品安全工作機制、高質量發展、綜合治理等13項創新評價指標,按照放眼全國,緊盯長三角,引領全省的總體要求,研究制定創新工作舉措,有力有序推進。
四、宣傳引導,營造社會氛圍。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重在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曉率和滿意度。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要進一步總結食品安全工作好的經驗和做法,多渠道、多形式、廣覆蓋宣傳,展示監管部門工作成效,提升消費者信心,正面引導全社會食品安全氛圍,持續提高社會各界對食品安全工作的參與度、知曉度和滿意度。
下一步,市食安辦將根據國家、省食安辦的工作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積極申報第六批全國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通過創建活動的開展,進一步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