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防范食品浪費,近日,山東省市場監管局出臺《食品抽檢合格備份樣品合理利用辦法(試行)》,規范食品抽檢承檢機構合格備樣合理利用工作。
《辦法》共6章28條內容,分別為總則、職責分工、合理利用原則、合理利用方式、合理利用流程、附則。《辦法》從發揮樣品最大效益出發,明晰了合理利用方式為捐贈、拍賣、單位留用等,并創新性提出聯合捐贈、集體捐贈方式;從防范食品浪費和保障食品安全出發,確定了按月集中開展+合理調整頻次相結合的常態化工作模式;從避免合理利用樣品重新流入市場出發,要求在最小包裝或完整原始大包裝加貼“處置樣品 禁止銷售”標識,且加貼標識不得遮蓋原包裝上生產日期、保質期等重要信息。
下一步,省局將組織對該《辦法》進行培訓解讀,推動食品抽檢合格備份樣品合理利用工作實現科學規范、公開透明、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