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質量安全監管,守護市場安全底線,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威海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堅定不移落實“四個最嚴”,堅決打擊市場監管領域各類違法行為,對違法行為堅持“零容忍”,做到露頭就打、重拳出擊,依法從嚴從快從重查處違法案件。現公布一批典型案例,食品領域案例如下:
福祥翠海閣(威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采購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草魚案
2021年8月13日,在省級監督抽檢中,福祥翠海閣(威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采購使用的草魚經檢驗,五氯酚酸鈉項目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沒收違法所得78元,罰款1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