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阿拉善盟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場監管風險和壓力最大”的重點領域,聚焦關系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重點商品和重點行業,堅持問題導向,緊盯民生領域突出問題,重點圍繞18類群眾反映強烈的民生領域突出問題,加大執法力度,依法查辦一批典型案件,有力維護市場秩序,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現將“衣食住行”等重點民生領域“鐵拳”行動第一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涉及食品案例的有:
案例1:阿拉善盟某酒店有限公司生產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違法行為案
2022年4月22日,阿左旗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阿拉善盟某酒店有限公司營業場所檢查時,發現當事人在加工間內使用標簽不符合規定的水產品。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3:阿拉善左旗巴彥浩特鎮某粉條店違反國家食品安全標準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粉條案
2022年7月14日,阿拉善盟市場監管局委托內蒙古華測質檢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對位于阿拉善左旗巴彥浩特鎮博隆食品加工園內的阿拉善左旗巴彥浩特鎮某粉條店加工銷售的粉條進行了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內蒙古自治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構成違反國家食品安全標準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食品的違法行為。依據《內蒙古自治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5:阿拉善右旗某乳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案
2022年6月30日,阿右旗市場監管局根據國家食品安全抽檢信息系統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的要求,對阿拉善右旗某乳業科技有限公司食品抽檢不合格問題進行了核查處置。當事人委托內蒙古某乳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駝乳粉,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構成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