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管部門聚焦關系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重點商品、重點領域和重點行業,全面梳理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和市場監管風險壓力大的突出問題,嚴厲查處重點民生領域違法行為。現將“衣食住行”等重點民生領域“鐵拳”行動第八批典型案例公布,食品領域案例如下:
案例七:烏蘭察布市察右后旗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察哈爾右翼后旗白鎮某粉條廠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案
2023年5月5日,烏蘭察布市察右后旗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察哈爾右翼后旗白鎮某粉條廠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沒收山梨酸鉀440g并處罰款人民幣2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2023年2月28日,烏蘭察布市察右后旗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察哈爾右翼后旗白鎮某粉條廠經營的細粉條進行抽樣送檢,檢驗結果為鋁殘留、山梨酸鉀及其鈉鹽項目不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之規定。察右后旗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隨著我國經濟快速增長,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當前,提高產品質量意識漸入人心,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等保護意識大大加強,同時,人們也意識到了不合格和偽劣商品給人們所帶來的巨大傷害。基于該點,對該案的及時處理,極大的教育了違法犯罪行為,使其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本應承擔的責任,同時也增強了百姓對產品質量保護意識等意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具有借鑒作用。
案例八:包頭市昆都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張某未取得許可從事餐飲服務案
2023年6月30日,昆都侖區市場監管局對張某未取得許可從事餐飲服務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0.815萬元、罰款人民幣5萬元,罰沒款合計人民幣5.81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2022年12月22日,昆都侖區市場監管局對包頭市某運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院內的餐廳進行執法檢查,當事人張某對外提供餐飲經營服務但現場無法提供有效食品經營許可證。經查,當事人存在未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從事餐飲服務的行為。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昆都侖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餐飲食品安全事關經濟發展、社會和諧穩定、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本案例嚴重打擊了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違法經營行為,對其他社會餐飲具有非常重要的警示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