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杜絕“舌尖上的浪費”,營造勤儉節約光榮、鋪張浪費可恥的良好社會氛圍,廊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制止餐飲浪費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食品行業浪費行為。現公布制止餐飲浪費執法稽查第3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大城縣新城區巴鼎火鍋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7日,大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大城縣新城區巴鼎火鍋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飯店未在經營場所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大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當場給予警告處罰。
案例二:大城縣新城區繳記麻辣香鍋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3日,大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大城縣新城區繳記麻辣香鍋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飯店未在經營場所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大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當場給予警告處罰。
案例三:大城縣新風南路張亮麻辣燙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1日,大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大城縣新風南路張亮麻辣燙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餐飲店未在經營場所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大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當場給予警告處罰。
案例四:香河縣君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3日,香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香河縣君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飯店未在經營場所明顯位置公示反食品浪費標識,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香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當場給予警告處罰。
案例五:香河縣馮家七里香飯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3日,香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香河縣馮家七里香飯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飯店未在經營場所公示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香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當場給予警告處罰。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食品生產經營者有食品浪費行為,有權撥打12315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