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市十八屆人大一次會議第0550號建議的答復
劉智代表:
您在市第十八屆人大一次會議上提出《關于讓“網紅食品”成為“放心食品”的建議》(第0550號),市政府交由我委辦理,經研究,答復如下:
一、督促平臺落實主體責任
一是督促電子商務平臺落實資質核驗、登記等義務,不斷完善平臺規則。指導平臺經營者進一步加強對平臺內經營者身份信息的管理、公示,提醒平臺內經營者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全面落實不需要登記的經營者自我聲明公示。
二是進一步加強平臺經營者經營信息公示的監督管理,強化電子商務經營活動亮照、亮證、亮標監管,依法嚴厲打擊未經信息公示開展經營活動及網絡交易平臺未區分標記已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和未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督促入網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
組織各區市場監管局,結合日常檢查,督促入網經營者在網上銷售食品時,做到在網上刊載的食品名稱、成分或者配料表、產地、保質期、貯存條件,生產者名稱、地址等信息與食品標簽或者標識一致;對在貯存、運輸、食用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食品,在網上刊載的食品信息中予以說明和提示。
三、加大廣告監管力度
去年以來,廣告監管工作嚴格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廣告宣傳也要講導向”重要指示精神,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堅持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持續深入推進重點領域廣告監管執法工作,嚴厲查處危害人民群眾人身安全、身體健康的食品、保健食品等虛假違法廣告,不斷加強對網絡廣告及網絡直播營銷的監測和監管,進一步延伸監管觸角,強化執法力度。
四、大力整治“三假”直播
組織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流量造假、數據注水、刷單炒信等人氣造假行為,全面整治刷量、刷好評鏈條上的快遞服務經營者、網站、中間商、平臺內經營者。打擊“先漲價再優惠”、虛假打折、“史上最低價”“全網最低價”無依據等不正當價格行為。打擊帶貨商品與實際貨品“貨不對板”、銷售侵權假冒偽劣商品、使用假冒的檢驗檢測報告、保健食品宣稱“包治百病”等違法行為。進一步營造網絡直播公平競爭環境,維護商家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下一步工作
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對“網紅食品”的檢查力度。利用“互聯網+市場監管”新的執法模式,對涉及“網紅食品”的微信公眾號、視頻號、抖音賬號、快手賬號、大眾點評賬號等新媒體賬號進行搜索,對網絡平臺發布違法廣告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嚴肅查處“網紅食品”廣告中含有“最新科學”、“最新技術”、“最先進加工工藝”等絕對化的用語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網紅食品”廣告出現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直接或者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保健食品廣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與藥品、其他保健食品進行比較等違法行為。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