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貴局您好!根據《企業標準化促進辦法》第十五條,委托加工的產品或服務需要由委托方完成執行標準信息的自我聲明公開。那么請問執行受托方標準的產品,委托方能否公開受托方的執行標準號和標準文件?
答:
按照《企業標準化促進辦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委托加工生產產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由委托方完成執行標準信息的自我聲明公開。企業執行標準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對自我聲明公開的內容進行更新。這里公開的標準是指企業生產的產品或者提供服務執行的標準,可以是委托方執行的標準,也可以受托方執行的標準,由委托方負責自我聲明公開,受托方不負責自我聲明公開。